各设区市粮食局、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局、工商局:
今年以来,我省陆续接到市场销售转基因大米的报告,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就转基因大米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监管。为做好我省转基因大米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现就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转基因大米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转基因大米是指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水稻加工而成的产品,目前社会各界对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存在争议。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生产需要获得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组织转基因水稻品种鉴定,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各级粮食、农业、工商、食安办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转基因大米(稻谷)监管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的高度出发,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转基因大米(稻谷)的监管工作。
二、分工负责,切实抓好监管工作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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