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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新原 
部队: 炮2师   
部门: 4团高机连 
职别: 报话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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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回到娘家了,向战友们致敬! 
所有篇目(共109篇)

标题:

小娜归来!  

发表时间:

2012-4-9 11:37:30

更新时间: 

2013-4-25 19:44:38  更新者: 赵平虎

关键词:

战友 北京  

  [这是对本篇第 9171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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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归来!

 

悲小娜

洁如素缟一挽联,

九天小娜泣无言。

须眉垂首肝肠断,

何日能昭千尺冤。

 

清明前夕,我在博客上发了《赴老挝诗六首》,有战友问,这首《悲小娜》是怎么回事?这小娜和你是什么关系?

我说,小娜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也不认识她;但她又和我有关系,她和我们所有赴老参战的战友们有一种天然的情感纠结,今天,我们提起这个名字,心中就有种说不出的痛,有种说不出的冤。有种说不出的怜惜。对她,我们不愿多想,想多了,就流泪。

那是一个鲁迅说的——把美好事物毁掉的悲剧,一个惨烈的故事。

寇小娜,工程兵143野战医院卫生员,1970年入伍,当年她14岁,197115岁赴老挝。出事时,年仅17岁。她漂亮、活泼,阳光,是战友们的开心果;但又单纯,自尊、刚烈,不容丝毫侵犯。

一个晚上,她下夜班之后,和一个住院男兵在护士值班室聊天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部队的“男女”戒律,不觉到了午夜时分。恰遇医院教导员查夜,这位警惕性很高的政工干部,立刻把那个男兵带离,并在另一间房子里宣布要对他们执行战场纪律。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道当时的情景,但想象那谈话肯定是异常严厉。因为那场面震惊了尾随而来,在屋外听到谈话的小娜。“执行战场纪律”意谓着什么,小娜不清楚,但无中生有的羞辱,和污迹加身前途,肯定会很快摆在面前。这对一个对未来充满向往,刚在一场山洪中为抢救病员和设备立了三等功的小女兵,光荣与耻辱瞬间出现了逆转。

无法承受的现实,象猛兽一样扑向她。立刻,她做出了过度的应激反应,她返回宿舍,拿起一枝冲锋枪,夜色中离开了医院。她为什么要拿枪?这个念头出现时她是否犹豫过?她要枪做什么?我们无从猜想。她当时是气愤、害怕、还是绝望,也没人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没有想去报复谁,她并没有去找那教导员。之所以拿枪,战友们都认为,那只是一个战士在遇到危险时作出的本能动作。

一名战士携枪潜逃——这事件引发惊天的震动,整个入老部队一时都得到了消息,医院的战友彻夜哭喊着寻找,警戒部队在四处“捉拿”,搜查日以继夜进行,今天战友们还记得,当时所有的公路设卡,所有过往的军车检查,所有的男兵都须脱帽。

二十多天后,在距离医院不到四公里的芦苇丛中,人们找到了小娜自杀后的遗体,身边是那枝冲锋枪。遗体已经被野兽撕咬得残缺不全。

这是赴老部队十万军中、10年之内,唯一魂断异国的女兵。却是如此难以收拾的结局。

接下来是高层对事件的定性和处理:小娜被定为“叛徒”,开除军籍和团籍。

再接下来,更是人之常情所不能承受:她父亲,一个独立师的政委,拒绝她的骨质回家。于是她被葬在医院不远的一片荒地上。

再后来,不知是不是宿命,她父亲因车祸而死,她母亲因神经分裂而亡;那个当时被处理回家的男兵,考上大学,因档案中的那一笔,而被退回;她最要好的一个女兵,因“不相信”她是叛徒,而九年没能入党;那位当事的教导员现住在昆明,但从来不敢参加战友聚会。

这就是那个让人吞咽不下的悲情“故事”。几十年后,当我们这些当年的援老战士进入天命耳顺之年时,回忆成了我们生活中斩不断的丝絮,小娜的遭遇,也成了我们胸中浇不开的块垒。我们难过、憋屈,对当时的组织处理,我们有种说不出道不出的不平。

这份不平,化成了行动。2009年,一些熟悉小娜的战友,来到老挝,想寻找当年那座孤坟,但时间久远,竟没有找到。她们点起香烛,用三角梅排出一个“17”,望着那片可能埋着小娜的荒地,失声痛哭。

战友们想给小娜在陵园里修个墓,立块碑。但又想到不行,小娜脸上“黥”刻的黑字没有去掉,国家不会收留她,她如何能进烈士陵园?那样对烈士是不公也是不恭,但这“叛徒”的“金印”如何能够去掉?

有位战友曾给国家民政部写过一封信,其中有这样的话:

“我们也知道寇小娜事件年代久远,原昆明军区早已撤消,143野战医院已撤编改制。加上原来的领导有的已经作古,有的分散在各地,为寇小娜正名平反的事非常困难,这点我们理解也不为难组织。有没有那张盖有红印章的正名文件,都不会影响寇小娜在战友们心中的形象。寇小娜有错,但无罪!毕竟那时太年轻,缺乏人生的阅历和正确的引导。如今,就是再多的金钱和荣誉,也换不回她鲜活的生命和青春!所以我们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在境外的中国陵园给寇小娜补修一座坟,立上一块碑,写上“中国援老抗美参战人员寇小娜之墓”,哪怕是在陵园最偏远的一角,或者是战友们自费捐款,只要让她和陵园中那些因战、因病、因工伤和意外事故而长眠在老挝的中国战友们,工友们相邻相伴。不再形单影只,不再孤苦伶仃,不再做漂泊在异国它乡的‘孤魂野鬼’,相信寇小娜会含笑九泉! 我们这些援老战友们也就心安了!”

但如预料的,没有回音。

今年,我们重返老挝,行前一位当年小娜的病号提醒我们,一定别忘了给小娜烧烧纸。我们不会忘。临行,我们请人写了挽联,和祭奠烈士一样,备下香烛糖酒,在烈士陵园的一角,在那粗糙的水泥围栏边,为小娜设祭,男女战友垂首默哀,怀着和祭奠烈士一样的悲痛和更复杂的心情,为这位远在天边的女孩儿祈祷,为这位冤情难解的战友行军礼。

写到这里,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难过,好象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又不知从何说起。想想我还是不再多发议论,从故事本身,人们会得出各自的结论,会有更多的思考。

在盛世的阳光下,援老的战友们在发问:祖国母亲会原谅小女儿的过失吗?会把她再揽回自己的怀中吗?远处有无数空谷回声,一波波传来,但是我听不清。

那仿佛是一句——小娜归来!

图片来自安伟亮等战友,特致感谢!

  

评论(共 38 篇):

  评论者: 赵平虎

发表时间:2013-4-25 19:44:38

 景斌说得好:都是那个年代造的孽。极左的错误要修正,寇小娜要正名。   

 

  评论者: 胡景斌

发表时间:2013-4-25 19:28:45

   让人唏嘘不已!
   我以为还是那个年代造的孽。   

 

  评论者: 吴绍江

发表时间:2013-4-24 23:46:19

  标题:为寇小娜正名-致民政部部长的恳求信

  寇小娜正名致民政部李部长的恳求

 尊敬的民政部李部长:

    您好!我们是1969---1978间受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命令,派往老挝执行国际主义任务的各大军区的工程兵部队,高炮部队和野战医院及后勤保障部队的一群老战士,为了一个特殊年代死于非命的女兵战友向领导呈词!请求您们的帮助。

     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末,在美国对越南战争的背景下,应老挝政府的请求,受中央军委的派遣,全国各大军区先后有十多万部队从云南出境,被秘密派往老挝执行援老抗美筑路和对空作战任务。在老挝期间,我们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克服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为老挝修建了三条高等級公路。高炮部队发扬敢打必胜的精神,共击落敌机35架,击伤敌机24架。圆满完成了祖国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在老挝期间的对空战斗和施工任务中先后有269名战友因战,因病和各种意外事故牺牲在老挝,他们中绝大部分被授予烈士称号。分别被安葬在老挝的纳莫,勐赛等几个中国陵园中。

    但是,有这么一个女兵,情况非常特殊,死后没有进入境外的中国陵园。关于她的死,完全是特殊年代导致的一幕悲剧。这个女兵的名字叫寇小娜,其父是原云南省独立师的老政委。她197014岁参军入伍,1971年岀国赴老挝执行轮战任务,在昆明军区第143野战医院3所任卫生员,是一个曾经在老挝战场荣立过三等军功的女战士。死時年仅17岁。

    1973年末,在老挝东线143野战医院3所驻地,在病区刚下夜班的寇小娜,忘记了部队的作息時间,和军中"男女授受不亲"的清规戒律.午夜时分还和一位住院的战士坐在夜班室聊天.被深夜查哨的教导员碰到。教导员带走了那位战士, 寇小娜随后也尾随他们来到所办公室.在门外听到了教导员的严历训斥. 他不问青红皂白将此事定性为“乱谈恋爱”。声称要执行战场纪律,严肃处理。这事对于生长在部队军人家庭,没有经历过人生挫折的寇小娜来说,犹如晴天劈雳。加之正是深夜,寇小娜无法将委屈向身边的战友倾诉和排解內心的恐惧和绝望,冲动之下拿起冲锋枪,离开了医院。由此,一场惊动军委领导,惊动老挝沿线部队,让亲人,朋友痛不欲生的“寇小娜事件”发生了......。二十多天后,寇小娜仅剩半截的尸体被找到。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及领导急于推脱责任,给她做了很不负责的结论和草率的处理,尸体也被掩埋在老挝东线26公里南塔河边的荒草地里。三十八年过去了,当年埋下寇小娜的地方,如今已经开发建设,那座沒有墓碑的孤坟已经难以找到。

     今天,“寇小娜事件”再次成为当年参加援老抗美筑路老战士们关注的焦点。一个奉命岀国轮战的援外战士,一个情窦末开,尚不知情为何物的花季少女,一个在老挝战场荣立过三等军功的觧放军女兵.没有倒在炮火下.却冤死在粗暴管理的后果中.至死还要背着"叛徒"的骂名,有国难投!有家难归!!成为漂泊在异国它乡的“孤坟野鬼”。

    今天,很多战友都希望我们的社会能给寇小娜一份迟来的宽容和关爱,我们不要求为寇小娜彻底平反,不要求给她追认烈士名份。只请求在老挝的中国陵园给她一席地,为她求得一块碑。让她魂归祖国!坟归团队!毕竟她还是17岁的孩子,是毛主席和祖国人民派岀去的援外战士。为此,我们恳请民政部在政策范围内帮助沟通有关部门,允准在老挝纳莫的中国陵园给女兵寇小娜一块迟来的墓碑。

    我们认为这个请求符合中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精神。党中央和胡主席历来十分关注民生问题,今年的日本地震后和在利比亚的撤侨大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于民生和人权的重视,极大的温暖了全体国人的心。我们也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建国后的许多冤假错案都纠正平了反,相比之下,我们的请求是微不足道的,有利于安定团结的。当然,我们也知道“寇小娜事件”年代久远,原昆明军区早已撤消,143野战医院已撤编改制。加上原来的领导有的已经作古,有的分散在各地,为寇小娜正名平反的事也就非常困难,这点我们理解也不为难组织。在援老战士的心中,有没有那张盖有红印章的正名文件,都不会影响寇小娜在战友们心中的形象。寇小娜有错,但无罪!毕竟那时太年轻,缺乏人生的阅历和正确的引导。如今,就是再多的金钱和荣誉,也换不回她鲜活的生命和青春!所以我们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在境外的中国陵园给寇小娜补修一座坟,立上一块碑,写上"中国援老抗美参战人员寇小娜之墓",那怕是在陵园最偏远的一角,或者是战友们自费捐款,只要让她和陵园中那些因战,因病,因工伤和意外事故而长眠在老挝大地上的中国战友们,工友们相邻相伴。不再形单影只,不再孤苦伶仃,不再做漂泊在异国它乡的“孤坟野鬼".相信寇小娜会含笑九泉! 我们这些援老战友们也就心安了!

    我们深知,现任民政部领导是懂民心,知民意,解民忧,爱民生的好领导。此事,我们曾向云南省民政厅多次反映和提交报告,他们答复说,由于境外陵园的管辖权在民政部,他们爱莫能助。为此,我们只能求助于您,相信您会用仁慈之心宽待寇小娜,会用仁爱之情理解我们的心!

      5月中旬,来自全国各地的老兵代表一百多人曾自发组成援老抗美老战士访问团访问老挝。老兵们在境外陵园祭奠战友時的情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在纳莫陵园的一角,我们把战友们的善良愿望和祖国的关怀带到境外,给寇小娜献上了一束花,点上了一柱香,为她喊了魂。籍此寄托我们的哀思!当我们看到所有因战,因病,因各种原因长眠在老挝的中国军人和民工们都有一个名份和归宿时,而寇小娜--一个援老抗美战争中唯一死在昔日老挝战场上的女战士,却至今还是一个无家可归,漂泊在异国它乡的孤魂野鬼!部长同志,如果小娜是您的女儿,您又会作如何感想呢?!为此,我们期盼着在您的支持下完成老兵们的心愿!

    此致

                   敬礼!

             中国援老抗美老战士;[签名]

                  安伟亮 等.......

                  2011 6 20

 

 

 

 

  评论者: 贺卫锋

发表时间:2012-8-14 18:55:47

   新原战友的“悲小娜”一文,看后很沉重。小娜有错绝无有罪,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含怨而去,老父老母违背天意让人寒心,儿女都是父母的肉父母的心碎了,这是我们军队的耻辱,让当年那个“教导员”那个老混蛋现在还活着,天理不容!他就是杀人凶手,他就是军队的败类,他应该去死,去死。这样的悲剧在十万援老部队中真的是第一奇怨,可怜这位小娜夭折少年她才17岁呀,还是个孩子,那个老混蛋他还是个人吗?!这样的东西还当“教导员”那个年代就出这样的产品。小娜应该正名,有良心的中国军人应该记住她。
   谢谢新原为我们还原了一段历史。   

 

  评论者: 侯波

发表时间:2012-8-14 17:19:22

有关部门不在了,可有关的当事人在,叫他出来说句公道话,那怕道个歉也行。   

 

  评论者: 张玉武

发表时间:2012-8-14 17:13:11

历史极左的悲剧!新原战友笔下生花写的生动扣人心弦。小娜安息!   

 

  评论者: 胡胜华

发表时间:2012-8-14 11:00:38

    真是历史的悲剧,谢谢新原告诉我们这个凄惨的故事,我想小娜如知道在我们的军网上有这么多的战友在为她伸冤,小娜九泉之下一定会安息的!
   但愿这种悲剧不再发生!     

 

  评论者: 王吉辰

发表时间:2012-8-14 8:49:38

这女子太刚烈了。
这领导太认真了。
这父母太。。。
俺战友太有情了。
虽死尤生。
有情总比无情好。   

 

  评论者: 吴长海

发表时间:2012-8-14 8:02:55

极左害死人。应平反啊。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2-8-14 1:14:13

   流泪看到此文,小娜的在天之灵一定会有感应!谢谢新原告诉我们这个凄惨的故事,我想她已经在我们的军网上得到了平反!她是我们的好战士,因为尊严而选择了自杀,愿此悲剧再也不要重演了!   

 

  评论者: 张建平

发表时间:2012-8-13 11:14:54

    新原你好,你的作品原来看得不多,也是这次看了你关于在台湾看古董的文章,知道你不是在忽悠,说的很靠谱,是你的真诚打动了我,才冒昧地电话给你。战友网上有很多好文章好朋友,你是其中突出一位,也是你的真诚,让你笔下生花,让你的文章回味无穷!
    小娜归来这篇文章,催人泪下,我们曾经的观念,害死了多少人!但是历史,谁也没有办法,小娜的坟是否回来不是一个问题,重要的是,她能让我们终生地心疼,让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只要一讲起这段往事,就会把泪流在心里!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5-26 18:58:54

祺云大哥,您说得对,“弥补过去的错误能让活着的战友安心”,但是现在就是找不到“有关部门”,这事得从“根”上刨,但根找不到了。或有权威人士主持,几方高层会商,可以拨云见日,但难啊。   

 

  评论者: 刘祺云

发表时间:2012-5-26 10:12:22

    有关部门应该来解决这件事,正视当年极左处理是错误的,现在来弥补过去的错误也能让活着的战友安心!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5-26 0:43:08

小娜归来。。。。。。小娜归来。。。。。。   

 

  评论者: 王进乐

发表时间:2012-4-19 21:14:53

没有回音?小娜归来!
   

 

  评论者: 姚念龙

发表时间:2012-4-19 10:56:46

无语,无奈,心在流泪!那位教导员趁你还活着,站出来说句话吧,别再让我们的战友在异国他乡成孤魂野鬼了。   

 

  评论者: 林爱国

发表时间:2012-4-19 9:52:48

难以平静的悲痛!
新原战友,小娜现在还定性为“叛徒”吗?这事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
应该联系那位教导员,再次出面找组织实事求是为小娜做出结论!!!
   

 

  评论者: 郭果

发表时间:2012-4-19 0:32:00

真难过,花季的年华就这样被这个极左的教导员断送了~~~~~~~~,为小娜憋屈~~~
   

 

  评论者: 郭果

发表时间:2012-4-18 23:19:45

真难过,花季的年华就这样被这个极左的教导员断送了~~~~~~~~,为小娜憋屈~~~
   

 

  评论者: 王吉辰

发表时间:2012-4-13 7:17:45


战友深情慰芳魂
   

 

  评论者: 谢力

发表时间:2012-4-12 22:19:45

花样年华就这样夭折了!留给活着的人是永远的痛。   

 

  评论者: 魏燕燕

发表时间:2012-4-12 21:34:39

   小娜的那个敎导员,就等着天打五雷轰吧!极左思潮的代表,一个鲜活的生命,留在了异国他乡了,可怜啊,可惜啊,谁摊上了这个混蛋敎导员,谁就一辈子毁在他手里,难到他就过的心安理得吗???战友聚会就要把他开除,这种人还有脸参加战友聚会吗!老天迟早会找他清算的,气死我了!泪水模糊了双眼,替小娜不平啊!!!!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4-12 15:43:02

玛瑙说得对,是历史的悲剧。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4-12 0:13:19

当我读到这篇文字的时候,泪,无声的泪,无声地流下。也许,这样一个花季少女,不应该是拿起五尺钢枪,她应该是手捧玫瑰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自由奔跑;也许,这样一个如花季节,不应该是一身戎装,她应该是身着花一样的裙子在灯光聚焦的舞台一展歌喉;然而,她,正是在那个花季,身首异地,倒在了异国他乡······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4-11 18:03:40

 小娜刚烈、父亲可悲、母亲可怜、领导有责——兴伟说的全面。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4-10 20:16:15

先庆,接回来难啊,找不到人,如果那个教导员能站出来就能解决问题。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2-4-10 13:30:43

  那个年代,太左。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4-10 12:17:26

金鑫说得对,那时都还是孩子,今天十四五的孩子是什么样,和咱们当年比,真是两重天呀。   

 

  评论者: 徐兴伟

发表时间:2012-4-10 9:32:19

    小娜刚烈、父亲可悲、母亲可怜、领导有责。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2-4-10 8:17:20

小娜有什么错?老天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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