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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世忠 
部队: 雷达33团   
部门: 2连 政治处 保卫股 
职别: 政治处保卫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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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回首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 
所有篇目(共78篇)

标题:

《乡村轶事》2 撵爷  

发表时间:

2012-11-2 9:22:42

更新时间: 

2012-12-19 19:07:52  更新者: 梁世忠

关键词:

战友文学  

  [这是对本篇第 4530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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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轶事

撵爷

撵爷民国末年生于山东昌乐,后随家人闯关东到了黑龙江,落户在故乡这个小村庄。

撵爷姓杨,一米八九的大个,脚步快,善跑。东北沦陷后,他被日本人抓了劳工,修建一个秘密军事设施。工程完工后,日本人要灭口,在隐蔽处挖万人坑。一日,撵爷起夜,看见日本兵肩着工具鬼鬼祟祟进出,便起了疑心,直接从茅房钻了出来,撒腿跑向了羊肠小道,日本人发现后,派出一个班的兵都没撵上,捡回了条命。

撵爷成家后育有两男三女,日子过得困苦为了找点出路,便发挥自身特长,利用闲暇上山下野撵皮子。

那时东北地广人稀,除了村庄方圆十几里的庄稼地,尽是荒原和林莽,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广阔生存空间。这些动物大的獐狍熊鹿,小的貂獾狐狼,经常出没于山间和原野,为喜欢捕猎的村民提供了目标。

捕猎有二种方式,一种用枪,是那种猎枪,也叫炮筒子,枪管特别长,用铁沙子混和枪药自制子弹,打出去枪沙象天女散花,杀伤面积极大。另一种不用枪,用药药,用套子套,用夹子夹,或用陷阱困,这些方式要靠眼力码脚印,靠脚力追踪猎物。因为村民捕猎除了食肉,重在卖皮子,所以,当地人又将后一种捕猎方式叫撵皮子。

撵爷捕猎从来不用枪,是名符其实的撵皮子。撵爷因为没被日本人撵上捡了条命,加上撵皮子出神入化,村里人都叫他撵爷。

故乡位于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三江平原中部,是东,特别是苏联远东一带候鸟迁徙必经之路。深秋时节,尤其一过霜降,大雁南迁,其情景如小学课文所述: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一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一个人字,极富诗意。

撵爷捕雁先做诱饵。他把黄豆粒钻个小洞,向洞中塞入白色粉末状的药,是氢酸加锂(不知这几个字对否?据说此药对人无害),再用蜡封上,便是诱饵。

    接着码雁道。季节一到,天一亮撵爷便登上村后的山顶,一边东南西北地张望,一边侧耳倾听,有时一站就个把小时。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远方有归雁飞来,伴随此起彼伏的鸣叫声撵爷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片流动的白云,直到它们融化在蓝天里。从鸣叫声中,撵爷已经判断出雁已经着陆或即将着陆随后,撵爷不慌不忙地依据判断,要么向雁群来的方向,要么向雁群去的方向奔去。一走或个把小时,或几小时,直至找到雁群着陆处,便低头躬身码雁道

    接着下诱饵。大雁着陆为觅食,故多着陆于田野,觅食收获遗落的粮食。弄清雁道,还要踩雁道,就是选好位置,双腿并胧,横着一个脚印挨一个脚印地踩出一条略平的小道,并在上面用树枝摩描出雁爪的印记,是伪装再把诱饵均匀地撒在上面。诱饵不必多,要恰到好处。如遇早雪,撵爷最喜,一是雁道好找,二是踩出的雁道最清晰,捕获的成功率极高。

    做完准备,撵爷便躲在一处静候。看着雁群远远地飞来,又齐刷刷地降落,先是争先恐后地觅食,还高一声低一声的互相交流。突然,其中的一只或几只动作失常,先是站立倾斜,东倒西歪,进而痛苦挣扎,凄厉鸣叫,整个雁群顿时乱作一团。这种状况仅持续若干分钟,头雁立刻猛醒,伸直了长长的颈部向前冲剌,刷地一下升入空中。随后,群雁纷纷振翅,一个接一个飞向天空。有中毒尚未发作的大雁,在冲剌进程中动作变形,扑拉拉一头栽向田埂;有的勉强升空,但没飞多远,便失去了振翅能力,高空抛物般垂直向地面,眼睁睁地看着惊惶失措的同伴惊恐地鸣叫着飞向远方。

    那日,我耍于村头,远远地看见撵爷肩着一串大雁归来,好奇地迎了上去,看到撵爷肩上的大雁有的还活着,昂着的雁头,鼓着一双凄楚又绝望的眼睛。

    故乡两面环山两面平原,方圆不足一里,茅屋稀稀朗朗五七排,人家不足五十户,人丁难算兴旺。夏天除了绿树既是青纱帐,冬天山上林木萧疏,田野一片银白。春夏尚有村人耕种于田野,冬天大雪封山,村民多足不出户,只有袅袅炊烟飘荡上空。

    有一年冬天闹狼患。先是村民在村口发现了狼粪(狼粪中有动物毛发),再是村头孙家的母猪悄然丢失,后在村南半里处发现残骸。最恐怖的是,夜里时常听到凄厉的狼嚎,听来如在村头,得人心慌慌。大人还在其次,小孩惊恐尤。一群小伙伴正耍得兴起,哪知道时间早晚,天愈黑捉兴愈浓,一人藏得正深,几人找得正紧,忽然一声狼嚎震彻夜空,吓得小孩浑身颤抖,急急跑回家中,一头钻进母亲的怀抱。

    一日深夜村南李红凡如厕,听见自家母猪在院外哼哼,走近院门一望,见一恶狼嘴咬母猪耳朵,尾巴抽打母猪屁股,一瘸一拐地往野地里赶猪。红凡一声断喝,恶狼放下母猪,头也不回钻进夜幕中。

    次日,红凡找到了撵爷。撵爷随红凡沿着狼的脚印码了几里。撵爷说,这是只头狼。红凡不解,撵爷接着说,十个头狼九个瘸。又说,狼是铜头铁背麻杆腿,打狼打脑袋和背部轻意打不住,打腿一下就行。还说,这只狼跟我打过交道,翻过我的陷阱,咬过我的套子,还带走了一个夹子。这次要下猛药。撵爷吩咐红凡找个死猪,自己回家准备猛药。

    第二天,红凡从邻村找来了一头冻得僵硬的死猪,撵爷拿来崩药,并把崩药埋于死猪的颈部。准备停当,撵爷选好一个位置,把僵硬的死猪立在了那里。

    掌灯后不久,还没等大多数人家入睡,忽然地一声巨响,震动了一向寂静的小山村。撵爷同闻讯赶来的村民来到村南,远远地有两束绿光直射,那是狼的眼睛,此时狼还没死,血肉模糊的面部瞪着一双放光眼睛,前腿受伤不能站立,在地上磨着圈。七手八脚制服了一息尚存的恶狼,拖回村里,剥皮剔骨,顶火高温,大家热热闹闹吃了顿狼肉。

从此,村里再没丢过家畜,也极少听到狼嚎。撵爷说,头狼没了,其他狼迁往处了。

撵爷用夹子捕过狐狸,用陷阱困过野猪,还用套子套过,但捕获最多的是黄鼠狼。

黄鼠狼学名黄鼬,东北人称黄皮子。这里黄鼠狼较多,皮子值钱,也最容易捕获,所以,撵爷成了撵黄皮子高手,每年都有几十张黄皮,给撵爷家换回油盐酱醋,撵爷家庭院常常挂着成排黄皮半成品,这几乎成了标志物如遇外乡人找撵爷,村人一准会告知,院中挂着黄皮的便是。

    撵爷捕黄鼠狼多法并用。先码脚印,再找洞穴和洞口,堵住其他洞口仅留一个,将一电石投入其中,向洞口倒入少量水,电石遇水产生化学反应,冒出白色气体,刺激猎物呼吸系统,猎物便不顾一切钻出地面,撵爷在洞口置一口袋,正好把慌不择路的猎物收入囊中。

还是先码脚印,再找洞穴和洞口,在每个洞口均置一量身定做的金属套,套子一端用铁钉固定在地上,另一端打成活结,只余圈套,猎物一出洞口既入套中,越拉越紧,顷刻窒息毙命。

还有一种,无洞穴,是黄鼠狼惯常通道,一般在林木或乱石间,全凭经验判断。选一合适位置埋一金属夹子,猎物经过,触动机关,当即被夹,非死即伤。由于此法容易伤及皮毛,影响卖价,撵爷极少使用。

    撵爷捕黄鼠狼出神入化,缘于他脚力好,码脚印准;同时得益于他嗅觉灵敏,找到洞穴只一闻便知猎物是否在其中。

黄鼠狼小而不凡,据说颇有灵性。民间有诸多神秘传说,坊间亦有村人曾经经历,或真或假,无考证。但发生在撵爷身上的事,却不能不叫人称奇。

    一夏日,撵爷码脚印追一只黄鼠狼至田头,田头有一排遮阴大树,树下有洞穴,眼看黄鼠狼钻进了洞穴,撵爷查无二洞,便投石灌水,张口以待。许久仍不见动静,复投石灌水,仍未见成果,撵爷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放弃。这时,一帮劳动妇女歇间纳凉来到树下,撵爷便同坐闲聊。突然,其中一张姓妇女嚎啕大哭,先是吱呀呓语,并非人言,进而言词有序,振振说道,你太狠毒,杀我全家,一子被你在半月前捉去,二子被你三天前害亡,剩下我孤老你仍紧追不舍,早晚我要报仇雪恨,云云。一席话让在场的人毛骨悚然。撵爷觉得不对,四处查找黄鼠狼的踪迹,猛然抬头,见一黄鼠狼蹲于洞旁树叉上,闭目静立,式如发功。由于树高几丈,无法捉拿,众人便齐投石块,似惊醒那尤物,它看看下面人多势众,便顺着树干急速下行,至离地面高处蹦到树下,刷地没入田野中。这时再看张姓妇女,仿佛从梦中醒来,再问刚才胡言乱语之事,其莫名其妙,全然不知。

    此事件后,撵爷半年多没撵皮子,直至隆冬,家中缺油少盐,撵爷又重操旧业。

那日雪后,天气奇。撵爷码到一只黄鼠狼的踪迹,象是刚刚走过的,追着追着不见了;再码,又看见了,就是找不到洞穴,象似跟他捉迷藏。从上午追到晚上,最后一无所获,只好打道回府。一进家门,家人,你的鼻子怎么白了?撵爷用手一揑,鼻子立刻扁了,家人说,怎么又扁了,撵爷再一揑,鼻子歪了。撵爷知道冷坏了,不敢再用手碰鼻子,赶紧用雪敷。最后鼻子保住了,但是又扁又歪,嗅觉全无。

从此,撵爷再没撵过皮子。

  

评论(共 20 篇):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2-19 19:03:10

  已改,多数为错用,用字不精准,今后努力克服。谢谢解兄斧正。   

 

  评论者: 解昌仁

发表时间:2012-12-19 16:16:32

    叙事层次清楚明白,人物形神兼备。
    改错:
    “故乡两面环山”一段中,“既是青纱帐”应为“即”或“就”;“林木萧蔬”应为“疏”;
    “掌灯后不久”一段中,“闻迅”应为“闻讯”;
    “还有一种”一段中,“当既被夹,非死既伤”两个“既”字都应是“即”;
    “黄鼠狼小而不凡”以下两段中,“坊间易有人。。。。。。”,“易”应为“也”或“亦”字;“闭上静立”的“上”疑为“目”字误,请酌。   

 

  评论者: 林年福

发表时间:2012-11-8 7:21:19

文笔细腻真实,故事情节感人!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2-11-8 1:09:32

    世忠笔下的人物个个真实可信,鲜活生动。撵爷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中,真让人挂念和替他担心,一个淳朴善良凭本事吃饭的好心人!那个年代,他是勤劳的猎人,不得不杀生啊!
    溟溟之中有一种因果,我想这绝不是迷信。92年我被单位派往秦皇岛工作,每天晚上我都到无人的海边去散步。有一天突然一只大黑狗向我扑来,吓得我无处躲藏。它抱住我的大腿,立起来几乎与我一样高,不但没有咬我,还像孩子般的在我面前撒欢。它的主人怎么拉它都不肯放手,后来我说:你松开,我送你回家行吗?大黑狗居然乖乖地松开了抱着我的前腿,拥着我往它家走。女主人的话它一点儿不听了,到是我说啥它都听。跟着上了四楼,我刚刚坐下,那狗就乖乖地趴在我的腿上,时不时地抬头看我,真像一个久别的孩子找到了亲人。我被它感动了,由害怕变为喜欢,并轻轻地抚摸它的脑袋,女主人的父母说这狗和我有缘,我居然在人家聊了两个小时那狗也不让走。我一起身它就叫唤并大跳大闹,后来没办法,主人用铁链把它栓住,我才能离开。关门时那狗凄惨的叫声至今都让我不寒而栗!事后我问了很多人,各种说法都有,学佛的朋友说这是它认出了我,也许前世我救过它。想了想我上小学时真的救过一只狗,它被酸枣刺包围疼的直叫,眼巴巴地看着我,其实我很害怕,但又可怜它就壮着胆子把那酸枣树叉给弄下来了,难道几十年过去,那狗一直再轮回做狗吗?再说,这么点事也不至于让那大黑狗这么激动和反常,它的主人全家都特别惊奇,至今我也没有弄明白,这到底是咋回事?!哈,说说让大家乐乐吧!   

 

  评论者: 苗全芝

发表时间:2012-11-7 9:43:22

    一群小伙伴正耍得兴起,哪知道时间早晚,天愈黑捉兴愈浓,一人藏得正深,几人找得正紧。---太熟悉的儿时玩耍的游戏。游戏名称我们这叫“藏磨眼”(不知对否),一般是吃过晚饭后。人少时几个小伙伴,人多时十几个或更多。兵分两队,一对守营,一对埋伏。口哨声响起,双方展开偷营和抓人的激战。玩兴浓时,不知深更半夜,家里大人喊几次回家睡觉都不愿回去。为了这个记忆中没少挨打,也没少半夜翻墙回家。
    更为熟悉的是半夜到生产队喂牲口的老人那里,听讲妖魔鬼怪、狐仙狐精的故事。害怕还特别爱听,往往是听完后自己不敢回家,得有人送回去才行。自己回去总感到后面有人跟着,特别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太吓人了。关于狐仙的故事,我也有亲身经历,亦真亦幻,到现在也弄不清是真是假。等有时间讲给大家听听。
    非常爱看。期待下篇!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1-4 6:25:34

    谢谢丽君、念龙光临并点评。
    谢谢佩民指点,已经更正。   

 

  评论者: 姚念龙

发表时间:2012-11-3 21:11:37

这些在农村看起来很不被人在意的人和事,经梁兄的妙笔一描,立马就生出花来。其实,不论在城市在农村,在我们身边是有很多故事的,但在多数人眼里都成了过眼烟云,而在梁兄眼里在梁兄笔下都成了鲜活鲜活的故事,看后有很多启发,我相信,今后我们还会看到梁兄更多更好的故事,同时也会看到其他战友的类似故事。期待看到梁兄的《乡村轶事》之N篇。   

 

  评论者: 张佩民

发表时间:2012-11-3 20:51:26

世忠的《乡村轶事之撵爷 》是一篇很生动的文章,不仅把撵爷描写的活灵活现,而且对撵爷的一生刻画的非常细腻,读来仿佛撵爷就在身边。正像徐主任所讲,如我们有你这样的才华,也可以写写我们自己的经历了,经历虽多,可无法成为文字,只有遗憾的份了。另,可能由于笔误,第十一自然段中的“免强”,应为“勉强”,望更正。   

 

  评论者: 闫丽君

发表时间:2012-11-3 18:40:38


   人物形象生动,文笔细腻自然。好作品,赞!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1-3 17:45:20

    谢谢华敏、新原、徐主任光临点评!
    我在农村长大,看惯了艰难年代中的人与事,“三魁”和“撵爷”都是我熟知的人,文中的故事也都实实地发生在他们身上,这在农村并无轰动效应,现在写出来,大家觉得新鲜不奇怪,因为那些离我们太“遥远”了。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2-11-3 14:22:36

  我要有你这本事多好,可以把我的经历都写出来,着急没用,还是看你们的佳作把。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11-3 12:17:19

    真高兴,又看到世忠的新作,这是三魁的姊妹篇,味道还是那么有泥土气,那么有纵深感。

    撵爷的生活,“专业性”比三魁强,那打猎的经验,如果不是口耳相传,世忠绝对写不了那么细,今天的人们,对那些事已经十分隔膜。

    作品意境很美,雪中的小山村,躺在山的怀中,脸冲着富庶的平原,那是今天的有闲者向往的“原生态”生活,但自小生活在那里的世忠,却未必有很多闲情逸致去领略,因为那和童年的艰难生活相伴。

    我对东北有感情,那是因为小时候曾在那里生活,也因为《林海雪原》等小说让我少年时脑子里经常演绎出如梦的画面。从辽宁开始,越往北越喜欢,到了黑龙江,那片黑土地更让我觉得神秘。这两篇东西又勾起了我小时候演绎的那些“梦境”。

    世忠给我们的,是一幅重彩的民俗画,画得精细、有音乐感,让人在旋律和线条的交织处,看到了那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主人公。

    这就是高手写的东西。

   

 

  评论者: 方华敏

发表时间:2012-11-3 8:46:17

    拜读。
    猎手的营生残忍,这位斗智斗勇的好猎手撵爷也是为生活所迫、为社会大背景所致。从文中读出主人公撵爷对生活有一种深沉的爱和体贴,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在其中。我想,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变化,无论我们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世忠战友最终还是以文字的力量呼唤人们积极的美德,用文字的光亮照亮人性之美。
    时过境迁,如今恐怕再也没有狼出入我们的身边,环境的被破坏,地球母亲已不堪重负,更何况那些生灵。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1-3 5:30:20

        谢玛瑙、老班长、国富、先庆、瑞敏光临并点评。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11-2 22:52:35

呵呵,此文好看,撵爷活灵活现。跟贴此文是想说本人和狐大仙有过两次直接的间接接触,第一次是小时候,北京还可以养鸡,爸爸用三合板刚刚盖了一个新鸡窝,晚上狐大仙到访,叼走一只老母鸡,幸亏发现得早,否则就不是一只了。第二次是工作单位,有一层楼没用,堆放了很多杂物,有一天有人发现有狐大仙出现,一个不知深浅的小子就把它抓起来,放在一个台子里了,结果他的英国凤头自行车在院子里停着,周围有很多自行车呢,可院子里停的货车上的货物没有原因的倒了,别的车都没事,就砸在他的凤头车上,车坏了。于是他把狐大仙放生了。   

 

  评论者: 曲先庆

发表时间:2012-11-2 21:15:33

撵爷真是了不起。世忠把他写神啦,可是他自己最后还是被更神的黄鼠狼子给吓住了。不知文人笔下的事是真是假,可我是听过真人真事的。
真事发生在咱们二连:
那时候战士们好打猎,我时常批准。有一天他们去打黄鼠狼子,未果。半夜里(武)晓僧连长坐起来对我说:“老曲:可别让他们打黄鼠狼子啊!”他说,有一次,曲广祥副参谋长带工作组来咱们连,晓僧陪工作组去打猎,半路打伤了一只黄鼠狼子。结果,那天晚上车就怎么也开不回连队了。转一圈一看,是刚才的始点。再转一圈,还是。抽剩的烟头眼看着被扔出了车外,不一会,晓僧的裤腿就被烟头给烧着啦。他还指着被烧过的裤子给我看。他说,从此再也不敢惹黄鼠狼子啦。
现在我也不知道这黄鼠狼子究竟如何厉害.......哈,哈。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2-11-2 19:59:19

梁股长的故事写得很生动,把撵爷这个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读故事时,撵爷就浮现在眼前一样。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2-11-2 16:09:33

文笔细腻,情感朴实。你笔下的人物形象很生动,故事情节很真实,读来没有距离感。因为我们都曾经农民过。   

 

  评论者: 袁玛瑙

发表时间:2012-11-2 11:41:40

  来自现实生活,又不拘于现实生活,亦真亦幻,新版聊斋.
  写实的部分是独持的生活观察和体验,后部分出神入化写得很精彩.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1-2 11:12:56

   “陷井”为“陷阱”,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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