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联的格律
对联的格律是指在对联创作中要遵循的基本规范。“格律”一词原指诗、词、曲以及律赋等韵文关于字数、句数、对偶、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和规则,在对联创作中把形式方面的基本规范称之为“格律”,只是近几十年来形成的一种习惯用法,其实与古典词曲的那种“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严密格律不同,对联却是在字数、句数、节奏及语言风格等方面极富变化。对联的形成受律诗的影响很大,所以最初的五七言联基本承袭了律诗中两联的格律要求。
在后来的发展中,对联在形式上集合了骈文、赋、词、曲、古文乃到白话诸多文体的特征,对于形式的要求也趋于宽泛和复杂,以至于根本无法以“一刀切”的方式用一种绝对化的“联律”来统领全部的对联创作。但没有“绝对的联律”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一个相对宽松的使对联文体得以成立的基本规范,如果从这一高度看待古今的对联创作,那么有两点原则可以说是可以涵盖所有对联的基本规范,这两点便是词语对仗和声调和谐。即从广义上说对联格律包括了词语的对仗和声调的和谐。
中国楹联学会于2008年10月正式颁布了《联律通则》,对于对联文体的形式要求进行了“严入宽出”式的详细规定,这便为当代对联的创作和鉴赏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虽然在“严谨的格律”与“宽松的规范”之间有着极大的空间可任作者从事对联创作,但对于初学者而言,格律上均应以从严为宜,即把“词语对仗”的要求落到尽可能多的工对上,把“声调和谐”的要求落到最严格的平仄排列的格式上,只有这样才可能通过磨砺而提高创作水平,迅速完成入门的过程,尽快登上对联艺术的殿堂。
对于参与征联活动者以及有特定要求的场合也宜从严要求。否则,作品会在初选时就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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