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从警”路
1994年8月31日,我从内蒙古锡林浩特原雷达33团办完转业手续回到江西赣州,赴原赣州市(县级市)公安局报到上班,施明生政委与我们6名一同进入公安局的转业干部谈话,其中也是最重要的说道,一是无职务安排;二是无住房分配;三是全部到郊区派出所工作。谈完话后,虽然当时有些想法,但很快过去。既来之,则安之。
我和另一名转业干部饶劲松被分配到沙石派出所,上班第一天,派出所指导员刘建强(主持工作,1976年兵,战士退伍)亲自开车来局接我们,并召开所务会,一一介绍情况。我在所务会上说:当兵16年,是个老兵;但来到公安,作为警察,我却是个新兵,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指教。
此后,我一边跟着老民警下乡走村串户,了解掌握治安状况;一边翻阅案卷材料,熟知办案流程。
1994年9月23日上午,在去赣州地委党校的路上,有人打架,我们把双方带回派出所,做完材料,指导员刘建强一看,说:很不错!第一次做材料,就如此清晰、规范、完整,不简单。受到夸奖,信心更足。此后,工作开展顺利,得心应手。
1994年10月11日,接江西省军转办、省公安厅通知,参加为期3个月的“全省军转干部公安岗前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干好公安工作所需的政治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期间,我严于律己,认真听、细心记、有心看,培训结束时,考试考核“双优”,被评为优秀学员。
1995年1月13日,回到派出所上班。与其他民警一道履行值班巡逻,处置警情,调解纠纷,服务群众等职责。2月27日,由赣州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全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大会”召开,此次打击活动,以森林公安为主,抽调公检法司参加,我和另一派出所民警谢良卫代表公安参会。会后,即开展工作。3个月里,我们深入高山林区,百姓家中,摸线索,搞调查,做材料,惩罚违法犯罪人员。风里来雨里去,交通极为不便,只能靠腿行走乡间小道,高山密林之中,有时几天吃住在百姓家。打击活动圆满结束,我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先进个人。
1995年5月29日回所上班,本想在派出所干一番事业。没想到局政工科于6月5日上午打电话给刘建强指导员,通知我借调到政工科工作。当时主持政工科工作的徐瑞锦干事告诉我:1994年 度局里接收的6名转业干部,就我一个是搞政工的,既有基层政工主官工作经历,又有机关干部组织部门经历,还有空军政治学院大专学历。分配时,党委考虑:一是6人全部去郊区所工作,公平对待;二是先到郊区所锻炼一下,有利于干部成长。借调到政工科,有3个月的考察期,期满考察合格,正式调入;反之,退回原单位(此规定是历届局党委延续下来的)。
到政工科工作没几天,就赶上了局里扩招巡警和招收首批女交警工作。此项工作量大,要求严格。通过精心制定招收工作计划、下发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身高体重测量、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最后与市人事局工作人员一起携带有关材料去省人事厅、公安厅报备。整个程序下来,未出纰漏,十分圆满。局党委对我的工作相当满意。9月5日,3个月的考察期满,毫无悬念地被正式调入政工科工作。
1995年9月,我局干部大调整,从户政科副科长职位上提拔为局党委委员兼政工科长的孙黎明(女)成了我的直接领导,主持工作的徐瑞锦干事后提拔为副科长。政工科班子配齐后,我负责人事工作,当时全局700多人,经常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工作任务。但我和我的家属毫无怨言,工作干得有条不紊、有声有色。1996年“七一”建党纪念日,我被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终,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1997年1月,局党委委员兼政工科长孙黎明荣升为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南外派出所教导员胡兵接任局党委委员兼政工科长;副科长徐瑞锦调任水西派出所教导员;我被提拔为政工科副科长。
刚满一年,1998年1月,局党委委员兼政工科长胡兵改任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我提拔为政工科长。同年11月11日,我被赣州市任命为局党委委员兼政工科长。在此职位上近6年(1999年7月3日,撤消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撤消赣州地区改为赣州市;原赣州市公安局改为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期间,经历了2000年在全党开展的“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和全省公安政工科长培训班;2001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三项教育”;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大量繁杂、重要、敏感的工作充实考验检验了我!也是从1998年度起,我局首次跨入“全省优秀公安局”行列。在政工科长任期内,1999年3月,政工科被省公安厅政治部评为“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1月,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后陪伴了3任公安局长共事谋事干事。
2004年7月,干部大调整,我被市公安局党委任命为章贡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新的岗位带来新挑战,得从头起步,倍加学习。2005年5月在南昌参加了《信访条例》培训学习,2006年9月在北京大兴参加了为期半个月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培训中心”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学习。在纪委书记、督察长岗位上,反腐倡廉建设是我的本职,丝毫不得放松。加强预防是根本,勤讲、勤查、勤访是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是规矩、尺子,处理违法违纪违规的民警是对民警的挽救,是爱护。2004—2006年度分局纪检监察督察工作被省公安厅授予先进单位。2007年5月1日晚,一名1976年1月出生,1996年9月从警的民警,在分局纪委节日前发出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温馨提示”下,派出所领导所务会上要求,并还针对其好酒的特点,单独对其作了特别要求,其本人也作出了保证的情况下,与朋友晚饭喝酒后驾私家车回家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当场撞死一老人。经调查核实后,按法律程序,对其刑拘,批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后判缓刑。并严重违反了《五条禁令》,分局监察室对其(非党员)作出了政纪处分,并严格按《五条禁令》要求,建议党委同意对其辞退,后经市人事局批准对其作出了辞退处理。其本人在决定书上签字时说:“不怨组织和领导,只怨自己的侥幸心理和思想放松,悔恨为时已晚。”此事的发生,对我局震动很大,利用其关押在看守所里之机,我们纪委的同志与其的一段对话为主要素材,我组织政工科、办公室、宣传科、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精心制作了一部教育警示片,在全局轮流播放,全覆盖地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发生在身边人身上的惨痛警示教育,全局民警反响很好!此后,自觉守纪蔚然成风。我个人2007、2008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9年4月下旬,公安部明查暗访组来到赣州,发现我分局纪委在节日前会利用内网向全局民警转发公安部通报的违纪案例,并发出“温馨提示”。6月,在公安部通报上对我分局的这一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3月,我被区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7月,被区委评为2008—200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9年8月,市公安局调整干部,我向政治部主任主动提出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想法,得到了组织的批准。开始很多人不理解,随着我任分局“效能办”主任(二线),主抓机关效能工作。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全局上下怀着“逢冠必夺”的精、气、神,至2012年度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的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可多发一个月的奖励工资),他们由衷地佩服我从警为官为人做事的人品与风格。2007—2010年度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年9月被赣州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12月28日,区总工会批复我分局成立工会。2012年1月30日,市局、分局主要领导征求我的意见,意推荐我为首届工会主席人选,我当时即说:组织意图,唯有服从。就这样,筹建成立工会工作在紧张而有序地一系列工作中开展了起来,6月份一切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并上报区总工会。
2012年7月18日晚7时30分,分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大会隆重举行,经过所须程序,90名正式代表全票同意,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欧阳斌当场宣布我当任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第一届委员会主席。2012年8月2日,以赣州市章贡区总工会文件区工总[2012]50号关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第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我当任工会主席及三个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工会成立后,每当会员生日,都会送去生日祝福!2012年“八一”建军节,组织机关转业退伍民警召开了座谈会(所、队以工会小组组织)并晚宴。2012年国庆前夕,组织我分局蓝球队参加了市公安局“振兴杯”蓝球赛,取得了较好名次。2013年春节前夕,工会组织挑选了男女拔河比赛队员,参加了市公安局“2013迎春杯”拔河比赛,经过激烈争夺,男队虽拼尽全力,终未能进入前三名,女队荣获第一名,并获得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回顾“从警”历程,光荣而自豪。我要说:曾经的16年军旅经历锻炼了我,丰富了我,成就了我!
面对未来征程,自信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