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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永志 
部队: 雷达33团   
部门: 指挥连 一排二班 政治处 电影组 
职别: 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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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战友万岁

   我是33团指挥连一排二班的罗永志,我的排长是马石柱,我的班长是李新光,副班长是李正田,我1969年3月回老家河北灵寿县当知青,1970年12月入伍到锡林浩特33团,1976年3月退伍回到四川,祝愿咱们空6军以及33团的战友们:幸福安康,吉祥快乐!

   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万岁!

   空军雷达兵万岁!

   战友万岁!

   锡林郭勒大草原万岁!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所有篇目(共668篇)

标题:

案海钩沉  

发表时间:

2015-6-21 20:55:12

更新时间: 

2015-6-23 9:07:01  更新者: 罗永志

关键词:

  

  [这是对本篇第 1978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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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篇显示

 

    我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50年3月,经中共南京市委工区党委永利铔厂(现南京化工集团公司)党支部选送,到中央公安干部学校学习的。1951年毕业后留校工作,1953年调入公安部经济保卫局工作。自此,除“文化大革命”中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外,就再没有离开过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岗位,而且有35年是从事中央国家机关保卫工作的。  

    中央国家机关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系统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务院所属党政机关、人民群众团体的保卫工作机构,是在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后陆续建立的。决定规定各部门的保卫组织受本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在业务上分别受公安部相关业务局(政保、经保、文保、交保、警卫)的指导。1957年公安部经济保卫局(序列二局)设中央直属机关保卫处(一处),负责指导工业、基建、财贸三大系统近40个部级单位保卫组织的工作。由于我原在二局重工业处做机关保卫工作,因而被调入二局中央直属机关保卫处做内勤。1960年公安部文化保卫局(序列六局)设九处(又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保卫处),将原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公安部序列九局)指导的各中央机关保卫工作划归六局九处。上述中央国家机关保卫工作指导体制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初期。


  粉碎“四人帮”后,公安部于1978年初重建了二局(撤销文保,先称保卫局,后称经济文化保卫局),局内设中直机关保卫处(一处),将“文化大革命”前有关业务局分别指导的所有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两大系统一百多个部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卫工作业务,全都由该处指导。我也于1978年初重返二局一处,并在该局一直工作到1988年离休。  

    在这前后35年的机关保卫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公安保卫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做好保卫工作克敌制胜的法宝。就保卫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原则而言,这是因为单位党委最了解本单位的情况,能统筹安排单位各个时期的工作,便于调动该单位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等等。除明确各保卫组织必须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工作外,我所在的二局一处,在部、局领导下,特别重视接受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和监督。除每年局领导向中央两个机关党委汇报一年的工作和下年的工作安排,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外,二局编印的机关保卫工作方面的简报、通报,在报本部党组的同时抄报两个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历次召开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都邀请两个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同志出席并在会上作指示。这些都体现了保卫工作置于党委绝对领导下的原则。这些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在二局一处工作期间,我还参加了周恩来总理亲自部署的制止打砸抢,保卫中央国家机关安全的具体工作。现将记忆最深的几个案例和体会概述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被诈骗20万元的重大案件是如何在8天内就迅速侦破的?  

   1960年3月23日晚上,公安部礼堂正在放映电影,忽然屏幕旁打出字幕:“二局一处高仑处长立即去公安部总值班室。”几分钟后又打出“二局一处的干部速回办公室”的通知。我们回到办公室后得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3月19日发生了一起假冒周总理批示件诈骗了20万元现金的特大案件。中央指示限公安部10天内破案。  

   部党组决定由杨奇清副部长挂帅,成立了以二局李钊局长为主任的破案办公室,并迅速通知全国各地,加强对车站、机场、港口、关卡的监控,北京市布置到基层派出所,以发现可疑线索。公安部参战人员主要是二局一处和三局二处的干部。三局二处主要担负复制物证照片(当时尚无复印机)、纸张检验、文检等技术性工作任务;二局一处则全力以赴,担负掌握中央国家机关财经系统各单位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发动群众,各保卫组织调查摸底等情况。我从3月23日起昼夜在办公室忙于接电话做记录,担负呈上启下的工作,处长们则带领其他人员直接到重点单位(开始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财政部)进行工作。那几天,二局一处联系的几十个部级单位,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都是半天办公,半天开会座谈提供线索。到了第3天,财政部党组提出,公安部以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为重点开展工作方向是对的,但经他们组织力量查阅建国以来中央特批调拨现金的档案资料,建议公安部还应将对外贸易部作为重点单位。  

   公安部对财政部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到对外经贸部工作。经对作案人写的白条收据用纸检验,发现对外贸易部文具库确有此种白条纸。侦破重点随之转移到对外贸易部。3天后,在对外贸易部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转案人员和对外贸易部保卫处干部日以继夜的工作,在该部近两千名职工中,出口局科员王倬被划为重大嫌疑分子。公安部领导紧急调上海、天津、沈阳、北京和部里的文检专家进行“会诊”后,专家一致认定作案人就是王倬。此时离中央限10天破案只差两天。经部领导批准,李钊局长立即通知北京市公安局焦昆副局长来公安部接受侦破此案的全部材料,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预审处执行监控和搜捕任务。他们在当日深夜突入王倬住宅(一个独门小院),打了一个人赃倶获的漂亮仗。罪犯王倬经过审理,被依法判处死刑。
  在侦破此案工作中,我虽然只是7个昼夜在办公室做内勤工作,但我终生永记着公安保卫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无比威力。

 

   二、周总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亲自操劳安排。  

   1967年1月,林彪、“四人帮”刮起的所谓“一月革命”风暴席卷全国各地,外地来京人员到中央国家机关造反不断升级。那段时间,所谓全国性的各种造反组织冲击占领中央国家机关屡见不鲜。多数单位党政领导被“夺权”,无法行使领导职权。公安部的业务部门也处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各保卫组织呈瘫痪状态。周恩来总理在日理万机中,关注到了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在他的指示下,2月初,成立了以北京卫戍区傅崇碧司令员、公安部于桑副部长为领导,设在总参三座门招待所内的“专案办公室”(对外称北京卫戍区联络组)。工作人员从总参作战部、总政保卫、卫戍区群工部和公安部抽调,因我熟悉机关保卫工作,就被抽去工作了两个多月。
  “专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北京卫戍区白儒生副政委、总参作战部蔡洪江副部长领导。主要任务是搜集外地来京、打着全国性造反组织旗号冲击中央机关搞打砸抢人员的情况,找出头目,逐个整理出材料上报。我具体办的有两起:一起是所谓“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部”(简称“全红总”,总部设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内),这个“全红总”主要是冲击中华全国总工会,头目是中央单位某研究所的一个临时工;另一起是所谓“全国聋哑人造反司令部”,他们串联北京的聋哑人并煽动外地聋哑人来京造反,主要是冲击内务部(现民政部),搞打砸抢。有个头目是中央一个设计院的描图员。经过紧张的工作,至3月中旬,“专案办公室”调查搜集了十几个这类造反组织的材料。我还同总参作战部张辉灿同志去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找牟立善主任,请他们办理拘留证和派出刑警配合行动。当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3月下旬的一天,傅崇碧、于桑等领导在人民大会堂经过研究,起草了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名义发布的取缔“全红总”等反动组织的通告,经周总理亲自修改后,由公安部小印刷厂连夜印制成“通告”。就在张贴“通告”的当天下午,由总参作战部牵头,北京卫戍区警卫二师调集了十几辆军用卡车,每车派一个班的兵力(均挑选任班长的老兵)和两名刑警,每辆军车都由“专案办公室”一个干部带领,在下午3时统一行动,直驱已经调查准确的单位或地点,拘捕十多个反动组织的头目。因我熟悉哑吧“司令”所在的单位,并知道哑吧的脑子灵的特点,就主动请缨去执行拘捕哑吧“司令”的任务。那天下午,当十多辆押解着反动组织头目的军车在市区行驶时,路上行人无不拍手称快。这个行动前后仅两个小时,无一漏网地完成了任务,一下子把外地来京造反冲击中央机关的歪风刹住了。
  这次行动有一件事使我感受很深:卫戍区派来的解放军战士,个个刺刀上枪,身佩鼓鼓的子弹带,精神抖擞,好不威风。士兵列队后,卫戍区参谋长或师、团长逐个检查枪膛内有无子弹。我上去一看,原来鼓鼓的子弹带里装的全是空香烟盒当时我还真有点纳闷,执行任务怎么不带子弹呢?事后才得知这是周总理为了在行动中不发生一声枪响或伤害任何人,给卫戍区下达的死命令。这使我大受教育,深深感受到,在当时所谓“一月革命”风暴,多数单位党政领导无法行使职权的复杂环境下,周总理为了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操劳部署,不仅亲自逐句只字修改张贴的布告,而且对拘捕搞打砸抢头目的行动中,还要求保证绝对不能发生一声枪响,每个细节操心到如此周到仔细,真是感人至深,令我终生难忘。

 

   三、八十年代初破获重大案件中的一些体会
  “文化大革命”后,我自1978年至离休一直在二局一处担任副处长、处长。业务范围有一百多个部级单位,保卫干部有三千多人。这十多年来,经过拨乱反正,在局长领导下,我处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工作,如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保卫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编发情况通报,以及每年举办保卫干部业务培训班等等;二是抓好实战性工作,如深入要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生的案件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参与现场勘查等,组织参加重大案件的破案工作。因而对这一时期,在贯彻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保卫组织的积极作用,破获的重大案件记忆犹新,终生不忘。

  1、 徐泽光杀人碎尸案。
  在国家科委(现科技部)党组领导下,北京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与科委保卫处拧成一股绳,仅工作了15天就侦破了徐泽光杀人碎尸案。
  1981年12月25日,一个在京密运河河边捞鱼虫的小学生,发现河中有一漂浮物。海淀公安分局派人检查发现是一具女尸,逐开展侦破。第二天,国家科委保卫处的同志在与海淀分局干警共同办事中,反映了科委近日有一名女干部罗某失踪的信息。于是经过对在河中捞出女尸进行的检验,比对罗某留在办公室水杯上的指纹,认定尸体就是罗某。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在国家科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海淀分局刑警队、科委保卫处组成的专案组。经过十多天一百多人次的内查外调,罗某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反映出罗某与本处处长徐泽光有乱搞两性关系的问题;又从徐在前三门大街高层住宅楼下住户了解到12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楼上曾有激烈吵闹打架声等重要情况。专案组汇总内查外调的情况,认定徐泽光有重大嫌疑。由于徐是革命烈士子弟,公安部领导和国家科委党组指示,在未取得第一现场确凿证据之前,不要正面接触徐。为此,科委领导派徐去外地开会,专案组人员在徐前三门的住宅进行检测,在卫生间获取到与罗某同类型的微量血迹,以及在徐的床底下遗留着罗某的一只高跟鞋,取得了第一现场的确凿证据。公安部、国家科委联合向中央政法小组写出报告,经彭真同志批示后,专案组赶赴外地将徐逮捕。经审讯,徐对杀害罗某的罪行供认不讳,后被判处死刑。
  此案从一个小学生发现报案到破案仅用了15天时间。彭真同志很高兴,指示应对破案单位予以嘉奖。经公安部批准,给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和海淀分局刑警队记集体二等功;给国家科委保卫处、冶金部保卫处记集体三等功;对参加破案的有关人员还发了物质鼓励。并在公安部礼堂召开了有中央国家机关各保卫组织参加的表彰大会。自此后,参照公安机关的奖惩办法,对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也实施了立功嘉奖制度。

  2、 张三元盗窃国家机密案。
  1981年3月破获的新华社工人张三元盗窃国家机密一案,充分体现了贯彻群众路线的特点。
  198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在对一盗窃团伙起赃中查获6份新华社编印的“国内动态清样”(绝密级)等资料。经鉴定,确认是新华社印刷厂印刷的。公安部和新华社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公安部指示由北京市公安局抽调干警和新华社保卫处组成专案组侦破。起初,经过近一个月的排队摸底工作,未发现像样的线索。公安局参战的同志因忙于别的任务暂时撤回去了。由于这是内部大案,对新华社保卫处是个很大的压力,但他们把压力变为动力,在新华社党组的领导下,保卫处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在不暴露意图的策略下,对印刷厂近百名职工进行逐个走访,开展谈心的活动。不仅走访党团骨干,而且对落后层的职工也促膝谈心。经过一个多月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终于在与一位曾受过行政处分的工人谈心中,了解到该厂工人张三元前些日子曾问过这位工人:“怎么车间里的保密箱不见了?”(该保密箱原系存放印刷次品的,此案发生后取消了保密箱存放次品的制度)。因此,保卫处对张三元开展工作,发现了一些可疑现象,逐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此时,参加专案组工作的干警也返回来了。经过侦查又发现张三元有盗窃铅材和汽油票的现象。于是,专案组设计实施了在张倒卖汽油票现场,将张刑事拘留。经审讯,张在确证面前交代了多次从保密箱内窃取“国内动态清样”等机密资料,并出卖给某驻京外国使馆的犯罪事实。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此案破获后,新华社党组决定保卫处由党组直接领导,保卫处长可列席司局长干部会议,并充实了保卫处的力量。

  3、 陈东聚出卖情报案。
  在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组成以保卫处长为骨干抽调其他政工干部参加的专门班子,仅仅经过3个昼夜的工作,就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查出一个参加台湾“军事情报局”特务组织的重大嫌疑人。
  1987年初国家安全部获悉,在北京有人向台湾“军事情报局”特务密送年初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有关国民经济方面的情报。而当时省长会议的内容只有中央国家机关传达到处级干部。因此,国家安全部以中央国家机关为重点,进行大海捞针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当工作进行到林业部时,林业部党组极为重视,立即指示保卫处会同有关司局做政治工作的干部,按国家安全部提出的要求,把凡是听过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传达的干部,列出名单逐个过筛子。由于这时期保卫部门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加上保卫处长又学过文检等专门业务,他们仅仅工作了三个昼夜,就在该部听过传达的一百多名干部中,找出当时在外事部门任工程师的陈东聚(陈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干部部门已确定即将任命他为处长)有重大嫌疑。然后,国家安全部在保卫处积极配合下,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控制,取得了陈向台湾特务密送情报的确凿证据,逐将陈逮捕归案。在大量的事实面前,陈交代了参加台湾“军情局”组织、密送情报、领取特务经费的事实。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由于此案不属公安部管辖,对保卫处在破获此案做出的贡献,我向局长报告后,在当年召开的保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由林业部保卫处长作了一个典型报告,介绍经验,并予以表彰。

  4、 国家计委副主任专车被盗案。
  破获这起大案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偶然性,但其实质上是体现了依靠群众的智慧,抓到了狐狸尾巴的必然性。
  1990年初,国家计委一位副主任的专车(尼桑牌)在外被盗,开专车的是一位40多岁的老司机,他又气又恼火。由于专车司机是保卫处做好领导同志安全工作的依靠力量,所以他向保卫处报告后说:“我不找到此车死不暝目”。他将被盗车的钥匙时刻不离身,无论到任何单位或场所,都要细心观察那里停放的轿车。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的一天上午,当他开车到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时,在停车场众多的车辆中,发现一辆挂着军用牌号的尼桑车很像他原来开的那辆车,经过仔细察看,他马上用随身带的钥匙试着开车门,一下子就打开了。他当即向国家计委保卫处报告,保卫处随即通报了西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并火速赶赴现场。在301医院保卫部门的配合下,查明该车是医院附庸的“三产”单位使用的。于是,西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和保卫处设计予案,在第二天跟踪行驶途中截住了这辆尼桑车。在车内搜出现金30余万和几辆轿车的牌照等。经审理,西城公安分局很快破获一起盗窃12辆轿车的犯罪团伙。此案破获后,《北京日报》刊登了西城公安分局破获一个盗窃高档轿车团伙案的新闻报导。国家计委表彰了该司机的高度责任心,并颁发奖金。公安部二局对国家计委保卫处在破获此案工作中的贡献,向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通报表彰。

 

   四、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亡羊补牢”的启示
  八十年代初中期,中央单位曾连续发生了多起中大火灾。计有:
  1、三机部位于东大桥南的一个研究所(对外“长城电子厂”)职工下班后发生火灾,计算机房被烧毁。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当时该校归外经贸部管)内为拍摄电视剧“末代皇帝”搭建的摄影棚着火。
  3、对外贸易部位于东华门出口大楼的木工房深夜起火,烧毁汽车等设备。
  4、外交部正义路招待所(现华风宾馆)礼堂起火被烧毁。
  5、位于外交部街的外交部汽车修配厂发生火灾,烧毁部分房屋和器材。
  6、中央党校礼堂深夜发生大火,礼堂中厅被烧毁。
  这几起火灾都属于损失达20万元至近百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那几年,我的心情处于燃眉之急中,除反复强调各单位抓好防火工作外,每当发生重大火灾后,我立即组织中央国家机关部级单位保卫处长前往现场,紧急布置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参与北京市消防局追查事故原因等工作。在上述中大火灾发生后,给我教育最深的是,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仅仅靠专门机关的检查督促是很不够的。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必须有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依靠群众。外交部、对外贸易部两部党组在重大火灾发生后决定,务必建立健全部“防火委员会”和各级防火组织,两部都确定由一位部长助理专职抓安全防火工作;中央党校领导决定,从北京市消防局调入一名团级干部担任抓消防工作的保卫处副处长。这些都是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的措施。其他各单位也都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重点防火单位抓紧对义务消防队的训练、每年举行职工消防演习等等。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实到基层。自此后,直至我1995年离开公安部(我办离休手续后至1995年初在文保局帮助工作),十年内中央各单位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群众性安全防火工作常抓不懈。
  现在对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已于1998年划归北京市公安局了。回顾我这35年工作的历程,我相信公安保卫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必将代代相传,并开创出适应二十一世纪的新经验。
  在撰写此文时,我深深地感受到,长期以来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有一支忠于党的保卫工作事业熟悉业务的干部队伍,他们同公安机关血肉相连,荣辱与共,这是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因素。多年的工作中,我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战斗情谊。我所熟悉的不少同志虽然也离开工作岗位了,但有时我们相遇和交往中,他们依然仍按以前只叫我“春耀”,保持着战友般的我们的亲情。在结束此文时,我要缅怀曾为中央国家机关保卫工作做出贡献,已经离开我们的保卫部(司、局)、处长。就我近年内知晓的有:长期在军工系统保卫部门的潘彦亭、邹琴才、赵麟焘,原石油工业部的秦平,原冶金工业部的刘民、胡巨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胡文郁,原一机部的李中华等同志,他们的音容笑貌在我脑海中不会消失。我衷心地希望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前辈们的业绩,将永远留在年轻一代的心中。

来源:中国警察网

 

  

评论(共 3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5-6-23 9:07:01

谢谢玉武、平虎战友的到访。   

 

  评论者: 赵平虎

发表时间:2015-6-22 12:05:25

端午节吉祥安康   

 

  评论者: 张玉武

发表时间:2015-6-22 8:11:57

好文,转载的好!   

 
   

共 3  篇,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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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时间:2024-11-22 12: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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