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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亢怀明 
部队: 空17师  空十三军司令部 
部门: 空17师司令部训练科 
职别: 师司令部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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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我来晚啦,战友们,你们好。 
所有篇目(共239篇)

标题:

一个女司机被强奸以后  

发表时间:

2009-8-23 17:58:36

更新时间: 

2009-12-31 13:10:49  更新者: 亢怀明

关键词:

女司机  

  [这是对本篇第 9146 次阅读]

阅读评论
         单篇显示

 

 

                                   

                          一个女司机被强奸以后


   在四川某地,有一个女司机开着一辆载着乘客的客车行驰在盘山公路上。客车上三名歹徙居然盯上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 女司机情急呼救,全车乘客噤若寒蝉。。。。。。
    
  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在地。男子气极.奋起 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弱男子下车,男子不肯,倔持起来。“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吗?!!!”
    
 “你救我?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乘客窃笑。 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已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该得此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 他吼叫“我买票了,我有权坐车!” 女司机扬起脸无情地说:“不下车,我就不开。”
    
  没想到的是,满车刚才还对暴行熟视无睹的乘客们.却如刚刚睡醒般,齐心协力地劝那男子下车:“你快下去吧,我们还有事呢,耽搁不起!”有几位力大的乘客甚至想上前拖这中年男子下车,使人想起莫泊桑笔下《羊脂球》里的情节。。。。。
    
  三个歹徒咧着嘴笑.得意地笑了。其中有个黑皮无赖毫不知耻地说:“哥们把她玩傻了!”另外两个歹徒也胡言乱语:“她是我对象,关你屁事!”。一场争吵,直到那男子的行李从车窗扔出,他随后被推搡而下。 汽车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女司机掠了一下头发,按响了录音机。 车快到山顶,拐过弯去就要下山了,车左侧是劈山开的路,右侧是百丈悬崖。汽车悄悄地加速了,女司机脸上十分平静,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里淌出晶莹的泪水。。。。。
    
  一歹徒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说:“慢点开,慢点开, 你他妈的想干什么?” 女司机并不说话,车速越来越快。歹徒企图扑上去抢方向盘,汽车却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一中巴摔下山崖。车上司机和十三名乘客无一生还。 半路被赶下车的中年人看到报纸伏地哭了。

 

    战友们,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假如你坐在这辆车上,你该怎么办?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60——70年代,你坐在这辆车上,你该怎么办?请发表意见。

  

评论(共 15 篇):

  评论者: 刘祺云

发表时间:2010-4-27 23:03:45

但愿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好!正气总归要压到邪气!!!   

 

  评论者: 陈士民

发表时间:2010-4-27 21:41:00

    “被强奸”之我见,“被发表”的意见 

    首先得声明,以下所言与咱转帖的、善良的亢老大哥本人无关,只仅就被转发的原帖原文议论而己。其次,以下所言无涉更广意的延伸,完全是个人的有感而发。
    其实原本也仅是对这篇转发的帖文看之阅之,但“假如你坐在这辆车上,你该怎么办?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60—70年代,你坐在这辆车上,你该怎么办?请发表意见。”就这样,被怀明兄热情地“拉”上了这辆车;又像时空穿越般从文中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最后就只能“被”亢老大热情挟持着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了。否则,在那最后“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并坠下的车中真的不知会不会有“我”和“我们”了。

    对这个被转载而来,又二次被帖上去的“真实故事”,看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拧巴”。拧巴在一种心理上“不可言”的“纠结”。这种“拧巴和纠结”会让我们在瞬间就想到一个类似的故事,一篇鲁迅写过的小说《药》。想到故事中那个被精神麻木的国人抢来、上面沾满革命党人头颅鲜血的血馒头。又好象在五星级酒店进餐,最后却在盘中的莱叶里发现了一个被裹着炒熟了的大青虫子。虽然被事先告之此帖文“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我们的60-70年代

    首先,文中的记述选定了“60-70的年代”这样一个特定背景。那么我们就先来看看在那个革命的年代里,中国都经历着什么?也就是说,那时的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大气候、全民的脑袋里是根什么样的弦儿和国家是个什么样子的现状。
    
    1960年以前的10年,就社会风气和道德取向而言是新中国的童贞期。而这一被政治大势塑型了的所谓“童贞期”又一直自觉延续到了60年代的中期。
    新中国在建国后,首先进行了对原国民党的残余及旧中国黑势力、帮派、会道门的清剿消灭,同时对影响新国家形象的明、暗娼等影响风化的现存进行了从良就业改造,对影响新国家稳定发展的地痞流氓进行最严历打击。有的只是对国民党伺机“反攻”破坏的破获和全民政治高态势下所展现出的建设热情,以及在朝鲜战场上打败美国佬的高涨的国家自豪感。
    自1957年春开始的“民主整风”和自1958年掀起的大跃进运动,前者导致了反右派斗争的开始,后者则导致了三年严重的经济衰退。
    自1959年始,新政权面对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全面武装叛乱。到1963年3月,西藏军区宣布平叛胜利结束。  
    自苏联突然撤退全部在中国的专家,到连续三年的全国性大饥荒。
    自1961年末,继农业和轻工业之后的重工业大衰退。到1962年春夏之交,在新疆伊犁地区6万多名中国居民大规模外逃到苏联。再到中印边境1962年6月至11月间爆发的对印自卫反击战争。在全国对内对外都处于高压和强力态势下,虽裤腰带一勒再勒,却没人敢拿裆下那二两肉去换自己这项上五斤的人头。那时己经被饿得皮包骨头、走一步都能晃三晃的人恐怕也没啥多余的气力再去动那点可怜的精气儿了。所以说,所谓类似流氓强奸的事在全国的发案律几乎为零的报告绝不是当时公安部门夸张的说法。当然,在那个能活过来就是万幸的三年中,用一个窝头的生存和一个女人身子的“等价交换”的事不在此议论范围,因为那仅为生存,无关强迫与风化。
    六十年代当然也有可喜之事,就是当年5月25日北京时间的4点20分,中国登山队用两个月时间首次爬上了地球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和1964年爆炸的第一颗原子弹。
    六十年代初、中期政治下产生的“右派”及“反动分子”们,因一句话而招来的祸端己足可让全民唯唯诺诺,没什么人敢去碰那高压线、也没人敢去当那连杀鸡都不怕的猴子。这种全民化精神上、道德上强迫性“洁癖纯净”的成果也一真被延续到了文革的前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的狂飙天降,从破四旧开始,从割女人的辫子、女人的纂、女人皮鞋的高跟鞋开始,到棒杀“地富反坏右”黑五类分子,到全国上下全民红卫兵、到全国山河一片红。其中对“坏”分子的镇压更是从不眨眼,杀头的罪过就是以侵犯女人身体为标志的流氓行为为最严历的打击对象。那时遍布城市街道、乡村土墙上的除了文革的大字报就是半开大小的大白纸上打着大红勾子的宣判书了。那个年代中,别说流氓不敢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下兴风作浪,你就是一本分家的后生和良家妇女在谈恋爱,你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拉一下对方的小手指头,更别说有什么非分的越轨之想了。当然,领了那个小红本本后在自家的屋里关上灯后再怎么“流氓”也就没人会管你了,因为那己经是“革命伴侣”在完成造就革命接班人的事情了。
    粗略地查阅了一下那个年代中全国最极端的“流氓案件”的案底记录,能端上来的也就是稀稀拉拉记载着几个六十多岁的老棺材瓤子把人家未成年的小闺女们给“猥”了的糗事。可以说,那个年代中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是史无前例、空前的好,“不是小好,不是中好,是大好”。倒不是全民的道德水准有多高,也不是什么法律观念有多强,而是谁也不敢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下去当那肉馅儿和鸡蛋,更不敢提着自个儿的人头去领那个还<   

 

  评论者: 黄海明

发表时间:2010-4-27 15:49:56

六七十年代,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极为罕见的。现在,经常听说类似问题。一方面是宣传报道透明了,另一方面是人的价值观发生偏移。可以想象到,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如果到了好坏不分时、正不压邪时、没有正义和良知时,歪风邪气盛行时,那真是可怕可悲!实际上,前段时间报道的“信义兄弟”、大学生救人英雄集体等先进事迹,才真正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精神风貌。   

 

  评论者: 宋海威

发表时间:2010-4-26 23:32:44

哟,徐兴伟兄弟之大作乃在下之心声哦!不过嘛…………   

 

  评论者: 郭俊

发表时间:2010-4-25 22:43:17

好事还得做,好人还得当,不让就没命了,关键是提高国人素质,人人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现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现象不少.   

 

  评论者: 王世爱

发表时间:2010-4-25 20:22:54

           辱人以不堪必反辱,伤人以已甚必反伤。 

   

 

  评论者: 田晓平

发表时间:2009-10-22 12:27:42

我以为这是一个故事,而且写得不错。但是,本人的平价是,第一歹徒嚣张可恨,应该受到法律惩罚;第二,群众应该群起而制之,不应袖手旁观;第三,受害司机应该得同情,但她同时也是故意杀人罪犯!强奸犯,事后她也无权杀死他,更何况其它乘客更是无辜的!救助是应该的!但不是必须的。不救助,是不道德,但不是犯罪!更不是死罪!   

 

  评论者: 王祖水

发表时间:2009-10-22 11:30:14

惨痛的教训,人的正义感哪里去了???   

 

  评论者: 张大锐

发表时间:2009-9-16 15:48:22

          金钱的腐蚀,欲望的膨胀,人的正义和良知慢慢的淡去,这是人类的悲哀。   

 

  评论者: 亢怀明

发表时间:2009-8-26 7:29:53

    谢谢本祥战友积极参加评论。这个故事是凤凰卫视《铿锵三人行》栏目讲的,真实度很高。
    昨天晨练,我和原66军一等功荣立者“活着的谢臣”郝金保讲起此事,他说,六七十年代不会发生此事,他到碰见类似的一件事。1967年他到山西外调,一辆客车挤满了人,他只好等下一辆。这时看到车上司机和旅客吵得面红耳赤,一位军人解劝了几句,被司机赶下车来,客车出站后飞快的向山间公路开去。他们坐在后一辆客车上,在一个急转弯的山路边发现了前边那辆客车已掉到山涧里,无一生还。他问被赶下来的军人,司机为什么和旅客吵架,军人说,司机和旅客不一个红卫兵组织......
    当今在市场经济的指导下,都在向“钱”看,为“正义”二字一呼百应的事少了,不过这个故事上的好人还是得了好报。   

 

  评论者: 王本祥

发表时间:2009-8-25 19:25:49

我有点怀疑这事的真实性。在20年前这种事在我们国家屡见不鲜。今天应该不会吧,又一想,今天我们的社会在文明与道德、正义与邪恶、犯罪与惩恶的建设方面似乎不如以前了。国之悲哀、民之悲哀呀。
我们的社会就缺少这样的烈女,死的伟大。也缺少这样的弱男子,善有好报。三个歹徒罪有应得。那些陪葬的人活该倒霉,也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但愿见义勇为奖……,用什么才能召回正义的天下。   

 

  评论者: 邵志明

发表时间:2009-8-24 10:42:13

国之悲哀、民之悲哀!   

 

  评论者: 徐兴伟

发表时间:2009-8-24 10:29:29

女司机宁死不辱--刚烈
弱男子见义勇为--佩服
三歹徒公开犯罪--该死
众乘客袖手旁观--倒霉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09-8-24 9:14:05

见义勇为邪不压正,人人自保正不压邪。   

 

  评论者: 胡景斌

发表时间:2009-8-24 8:30:53

当今社会是人心不古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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