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衔制详解和陆海空三军军衔制的发展
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了解放军采用国际通用的军衔体制。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
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陆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海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空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
授衔概况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向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1人少将军衔。1956年、1958年又分别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将军衔。1956年至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
1965年军衔制度被取消。
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中央军委先后于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00年6月21日、2002年6月2日、2004年6月20日举行仪式,授予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
1996年4月至年底,中央军委授予数万名预备役军官军衔。这是首批预备役军官被授予军衔。
至2004年6月,人民解放军自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中央军委共授予96名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
至2004年6月,1955年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1988年人民解放军恢复军衔制以来,我军已有152位高级军官警官被授予上将军衔警衔。
发展到目前我军军官衔级的设置共设三等十级:
将官三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三级:上尉、中尉、少尉。
我军新军衔制与其他几种军衔类型相比:
比"东方型"军衔少元帅、大将、大尉等衔,多大校,比前苏联少三级,比其他国家少一至二级;
比"西方型"军衔少元帅、准将,多大校,上将以下军衔等级一样多;比"东亚型"军衔多大校一级。
应该说,比较而言,我国新军衔制在军衔设置上,更接近传统的"西方型"军衔,至少军衔等级一样多。所不同的是"西方型"军衔有元帅和准将,我军军衔制在相应的位置上是一级上将和大校(1994年取消了一级上将,而西方国家的元帅平时基本不用)。我军平时最高军衔为上将,这一点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军的大校和朝鲜一样主要是为师职干部设的。由于我军师职干部数量太多,如果大部分授少将,将官数量过多;如大部分授上校,则显得偏低;如设准将军衔,将官数量更多,因此设置大校衔。这样,我军的编制军衔就比较特殊,尉官对应连、排军官,这一点与其他几种类型军衔制样;而将官对应军以上军官,校官对应师、团、营军官,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将军
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
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
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
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解放军陆军军衔——军官
1. 陆军上将为我军现行军衔制中陆军最高军衔、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陆军上将军衔。陆军上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包括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等。如图:
2. 陆军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如图(注:黄的为肩章,绿的为软肩章):
3. 陆军少将为陆军正军职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其中正军职包括集团军军长、政委,省军区和军级警备区司令员、政委及其他正军职军官;副军职包括集团军副军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军职军官。此外,陆军少将还是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如图(注:黄的为肩章,绿的为软肩章):
解放军陆军军衔——校官
1. 陆军大校为陆军正师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军职军官和副师职(正旅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如图:
2. 陆军上校为陆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如图:
3. 陆军中校为陆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团职(副旅职)军官和正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如图:
4. 陆军少校为陆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团职军官和副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如图:
解放军陆军军衔——尉官
1. 陆军上尉为陆军副营职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如图:
2。陆军中尉为陆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连职军官和排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如图:
3。陆军少尉为陆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陆军少尉是陆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陆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陆军少尉军衔。 如图:
解放军陆军军衔:士兵
解放军陆军军衔——文职干部
1。陆军文职干部技术三级肩章
2。陆军文职干部肩章,软肩章
解放军陆军军衔——学员
陆军学员肩章,软肩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请点击下列蓝色文字看军衔肩章.
n 陆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海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空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根据军官所属的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
中央军委主席(不授军衔)
中央军委副主席(上将)(其中1人兼任国防部长)
中央军委委员 (上将)(包括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海军、空军、二炮司令)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七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及武警部队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中央警卫局局长)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包括上述副职,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各军区空军、各舰队司令、政委,国防科技大学校长、政委,南疆军区司令、政委)
正军职(少将、中将)(包括上述副职,四总部各二级部部长,各主要军事院校,各集团军司令、政委,各省军区、驻港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警种局、指挥部,武警北京总队)
副军职(少将、大校)(包括上述副职,驻澳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主要院校、武警各总队)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专业技术军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校至少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按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六级土官、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为最高军衔。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文职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
文职干部的职务等级: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1级至14级,1级为最高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1级至9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
等级称号:
在旧中国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称作“军衔”。军衔在 15世纪一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所以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
军衔的等级,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构成,有的国家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在尉官与士官之间还设有准尉。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 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 有权者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 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部队的指挥与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 盟作战和军队间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目前,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西欧式军衔传入中国的时间,是 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 16级;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 1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曾两度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196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设军衔共八等 20级: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大元帅军衔的设置虽然立了法,但没有授予,实际上授了的军衔是八等 19级。1988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起初军衔设为六等18级,后改设为六等19级,现在的等级构成是:将官设有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尉官设有上尉、中尉、少尉三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各一至四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为上等兵、列兵两级。
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向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1955年9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1人少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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