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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许多人关心的一件事,总算尘埃落定了。药家鑫这个时代邪恶的代表去了该去的地方了。
之前茫茫然我和很多人一样,不敢轻易下结论。社会的乱象和舆论的纠结,使人如坠云雾,以致到了善恶不分的痴呆地步。更有甚者一些法学家、教授“大义凌然”的站出来公开的为他诡辩,什么‘激情杀人'、‘过失杀人'等等,使我们这些朴素的法盲一时间找不着方向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真理,眼看着就要失效了。好在最终的核准没有让更多的人失望,使他们对党和社会又增加了一点念想。正义像如来的五指山一样,严严实实的把邪恶压在了掌下。正如核准书中说的: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8 10:20:08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正义战胜邪恶,众怒不可犯,民心不可欺!
评论者: 张佩民
发表时间:2011-6-8 10:01:50
这种法盲、社会渣滓,罪该万死,曾有他的同学还很同情他,这些无知者也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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