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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屯的故事 第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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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21:23:16 更新时间: 2011-10-22 23:17:47  更新者: 姚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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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念龙   [这是对本篇第 3857 次阅读] 阅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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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陈仲仗义偷猪贺友  罗勇机智化险为夷

(陈学忠  姚念龙)

    上回书说到红痣和老兵屯的好几位知青经过认真复习,一起考上了大学。老村长狠了狠心,叫罗勇把他放的那群已经发展成三头规模的羊杀了两只,在院里支了一口大锅炖了,几位村首长还凑了三十多块钱,买来了两桶高粱烧,红痣却连筷子也没动,端着一杯酒敬了一圈后,竟自个跑到村头场院,坐在那个大石头滚子上嚎啕大哭起来。陈仲一看,这哥们怎么了?平时红痣为人厚道,外圆内刚,能吃苦能受累,虽说饭量大点,可干起活来也是一人顶仨。今天这是怎么啦。莫非是看着老村长让罗勇杀了两只羊为自己考上大学祝贺,心里过意不去,舍不得吃?或是舍不得老兵屯,舍不得老村长、谢领队、徐主任和石书记?舍不得几年来朝夕相处的各位知青?还是舍不得……?陈仲没有再往下想,一个宏伟计划已在心中生成。

    什么计划?要说起陈仲这人,那可是江湖意气,性情中人,虽脾气暴烈,却有大仁大义之风。当年在老兵屯没少惹事,没少鼓捣恶作剧,没少跟村里的小伙打架。在老兵屯没呆几年来就麻流地“逃走”了。当初,谢领队夜观天象,就说过这个人将来不得了,有胆有识,有大将风范,就因为脾气太暴,经常抗上,在部队要受到限制,虽有将风将才,却无将运将命,最多扛个大校的牌子。到地方后方可大展雄风,干个CEO是没问题的。当晚陈仲看汪红痣这哥们这么重情重义,这朋友可交,我得表现一把。陈仲和罗勇有个绝活,那就是偷个鸡摸个狗遛个猪什么的最在行。偷猪更是一绝,馒头里插一根缝被子的大号针留一条线在外面,猪张口一咬扎住了,疼啊,叫不得,吼不得,绳子一拉猪就乖乖的跟着走了,到了山里,棒打锹劈,一会儿就成了红烧肉了。

    第二天,陈仲和罗勇照法炮制,为给汪红痣几个考上大学的知青送行,又“丰盛”了一把。   

    曲班长吃人嘴短,嘴上肉香,也就装不知道了。

    就是枫梅和艳芳那两个丫头讨厌,阶级觉悟高,老是嚷嚷要斗私批修,用小罗的话说,她们是站在喜马拉雅山上吃肉——吃的美,还站的高!

    陈仲、罗勇等人还因此组织了一个“武工队”,专门下午傍晚时到村里溜达,看到准备回窝的鸡,就悄身而上,一脚踩住鸡爪子,鸡就不动了,结果当然是进了背上的背包,晚上就成了鲜美的鸡汤了。

    村里老出这样的事,在阶级斗争觉悟很高的年代,很快就被当成阶级斗争新动向了。一辆212停在大队部门口,几个穿蓝衣服的警察公安在进进出出。

    出身公安世家的小罗看出门道了,一番偷听侦查,一个紧急消息在知青中传开了:改善伙食出事了!

    晚上一脸严肃的徐主任和横鼻子瞪眼的谢领队说是要给知青们开会!事情严重了!

    知青点老大哥姚龙和闫民抱着“反正没我什么事儿”的态度躲在炕上下棋,

    枫梅和艳芳疯疯傻傻的内外咋呼“好汉做事好汉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是没人理她!

    陈仲和小罗蹲在屋外面抽烟,满不在乎“屁大的事!还当原子弹爆炸了?”

    不管怎么说,晚上徐主任和谢领队要给上课了!   

    小罗歪着脑袋突然有了主意:哥们,不要紧,晚上我们……这样……这般……   

    当徐主任和谢领队来到知青班正赶上晚饭时光。

    小罗,陈仲热情的张罗请领导吃饭,那个热情劲儿,把曲班长和快嘴艳芳、枫梅都看傻了:

    桌上一碗明明是鸡汤。小罗楞给介绍说是野味喜鹊汤!一碗红烧肉,陈仲偏给介绍说是野猪肉……

    徐主任和谢领队也糊涂了:“不是说你们生活很艰苦吗?看来不错啊?还有野味吃!”

    把个曲班长弄的只随声附和“是啊,是啊。这个…这个…”

    把快嘴枫梅、艳芳给气的心里直嘀咕:这当官的怎么就这么好对付?但她们又不敢讲,因为陈仲事先就说了,谁要当汉奸,哼!   

    曲班长和快嘴枫梅、艳芳明白,这事不好讲,知青班90%的同志都被这两个家伙用红烧肉和鸡汤给拉下水了,讲了这事,还不闹出民怨了?再说还能看着他们两活宝真给公安带走?自己不成了叛徒了?   

    眼看桌上的鸡汤下肚了,猪肉也光了,那边徐主任和谢谢领队边吃边叨叨,这边一个劲儿的点头称是。陈仲小罗心里那个乐啊,把在电影里维持会阳奉阴违对鬼子的那套都翻出来了。 

    就在这当口,忽听外面有人一声大喊:“出事了,着火了!……”

    这正是:

老兵屯里俩活宝,闹得鸡飞猪狗跳。

打仗破案显神勇,最后都成英雄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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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 2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1-10-21 15:22:24

   

 

当年的知青在农村也确实是够艰辛的了,一是由于年轻不懂事,二是因为生活艰苦,三是加上文化生活单调,四是寂寞无事可干,就只好干点贫下中农不喜欢的事情了,比如偷贫下中农的鸡叫做“跳凤凰舞”,偷贫下中农的农作物叫做“跳丰收舞”,实在不行就打架,那时候就是整点这些事来打发这枯燥难熬的时光,现在,当年的知青们基本上都是花甲之年了,他们里面有许多人又回到当年下放的农村,去追忆那段难忘的知青感情,看望当年的老房东,条件好的还帮助当地发展经济,改善乡亲们的生活条件。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1-10-21 0:20:48

   

 

接得太好了,合情合理。偷鸡摸狗本不光彩,但为了哥们上学送行,为了大伙改善伙食,就显得很伟大了。不过,我就吃了四只羊翅,很后悔没吃到狗肉。 我老父亲当年是专门管理知青的村干部,我当兵走后的第二年,我们家养的一条大黄狗也被知青偷杀吃肉了。老父亲知道后,问都没问。后来那几个知青主动承认,说他们不知道是我家的狗,要赔钱。老父亲没要,还说,杀就杀了,你们不杀别人也得杀,自己家养的狗是舍不得杀掉吃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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