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简介
千里赣江起章贡,万众一心创平安。章贡区是江西省赣州市中心城区,湘、赣、闽、粤四省边界中心城市,赣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已有2200多年历史,是国务院命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面积425.5平方公里,实有人口65万。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肩负着这座历史名城的公安保卫重任,现有民警435名,下设10个公安派出所,内设16个科(室)、大队。章贡分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秉承苏区精神,紧贴市、区工作大局,艰苦奋斗,务实创新,全面建设民生警务,章贡区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一直名列省、市前茅,公安队伍和各项业务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荣获“江西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是全国经侦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组织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刑事科学技术“一级示范”单位,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全省警务督察、教育训练、创业服务、网上作战、宣传调研、财务装备等先进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二、三等功10次,个人二、三等功91人次,94人次受到国家、省级表彰。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历史沿革
宋代,境内先后设有通判署、司狱署,掌管刑狱。元代设典史署,掌管缉捕、监狱,并设巡检署掌关隘要道及偏远地区。明、清代沿袭旧制。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巡警总局,下辖东、南、西、北及东建涌、西南外6个分局,负责境内治安。1912年,巡警总局改称警视厅,下辖东、南、西、北4个警察署。后警视厅改称警察总署,警察署先后更名为警察所(局、所)和公安局。1949年,赣州镇有警察分局4个、警察分驻所2个,同年5月改编扩充为警察大队,下设4个中队和1个直属分队。
赣州解放后,先后建立了人民政府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
1949年8月15日,成立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1955年4月,改称赣州市公安局。1967年7月,市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4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后改为保卫部。1973年3月,恢复赣州市公安局(简称市公安局)。1999年10月,赣州市公安局随赣州撤地设市改名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隶属赣州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