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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花(7)(中篇小说)    

发表时间:

2012-10-29 15:33:13 更新时间: 2012-10-31 12:55:56  更新者: 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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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伟力 小说 战友文学    
作者: 龚伟力   [这是对本篇第 25328 次阅读] 阅读评论

 

母女花(7)

(中篇小说)

 

龚伟力  

 

丽娜匆匆赶到市人事局,接待人员告诉她,她父亲的下落找到了。当年他调离之后,来到了他家乡的煤炭机械厂,与厂里的一个临时工结了婚,但不久以后就离婚了,一直孤身一人,目前仍在该厂,正等待办理退休。人事局的人并把他父亲的联系地址给了丽娜。

丽娜回到家后,提笔给爸爸写了一封信,信刚写完,明子就来了。

他带来了丽娜要他给她办的工作证。

丽娜接过明子递过来的工作证:“谢谢啊,说办就办好啦!”

工作证的红塑料封皮上印的是省政府工作证字样,里面的发证单位是轻工业厅,丽娜的半身头像下端,还加盖了厅里的钢印。明子在人事处,全厅的工作证都由他办理发放,钢印、公章等都是他保管,所以丽娜要办个工作证并不难。但这是个名义的证件,并不说明什么,只是丽娜没有证件,为了买机票方便而让明子办的,因为她说下个月要去广州。

明子:“哎,别谢,举手之劳。”

丽娜:“要是真有这样一个工作证就好啦!”

明子知道丽娜在慨叹自己没有正式工作,连忙岔开话题:“在干什么呢?”

丽娜:“给爸爸写了一封信。”

明子:“你爸爸?”

丽娜:“是,我找到爸爸了。”说着,把写好还没封口的信递过来,“看看吧。”

明子:“不看了,你的家信,不方便吧?”

丽娜抬头仔细地看着明子:“没关系,我的家信,你看看有什么不方便?”

明子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头打开了信封,信很简单,是这样写的:

 

爸爸:

我是你的亲生女儿丽娜。我已在去年结婚,是个香港人,他正在给我办理去香港定居的手续,手续办好后我就要去香港定居。目前妈妈和我在一起,仍住在厂里一附院附近的宿舍。妈妈很孤单,也很辛苦,一人把我带大不容易。当年你为什么不管妈妈和我,一个人就走了?现在,女儿就要去香港了,你不想来看看女儿吗?你不想来看看妈妈吗?

祝好!

                                                              女儿 丽娜

 

看过信,明子有很多要问她的话,但是他对丽娜这封信的第一反映是:香港!她要去香港!

那时香港还没有回归,香港还是英国在统治,去香港就等于是出国,去了香港等于就再也不回来了。他不能想象,这么漂亮又聪明的一个女孩,从他的视野里消失。

他脱口而出:“你要去香港?”

丽娜:“是啊。“

“去定居?”

”是,他都催过很多次了。”

明子:“那你的态度呢?你想去香港吗?”

丽娜之所以找小陈,在某种程度上,是想摆脱目前此种窘迫的家境,离开这个地方,到一个更适合她的地方去。她选择了小陈,就是选择了香港。但自从认识了明子,她发现她以前的视野太狭小了,她在他身边同样可以脱目前的窘境,在他的帮助下同样可以生活得很好。香港,那是个什么世界,她并不了解;香港,那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里,是她的家乡,这里有她的妈妈,这里有她新认识的这个朋友。他是那么英俊,那么能干,那么才华横溢。有了他,我的生活同样能改变,我的做一个设计师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丽娜低下头,她低声说:“其实,我不想走,我不要走。”

明子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丽娜抬起头来,大声地:“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明子手中的信掉落在了地上,他太高兴她这样的回答了!他生怕她不这样回答,他太在意这个女孩了,他太喜欢这个女孩了!

他自己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关心这个女孩,他一直觉得她象一个人,这个人是谁?他一直想不起来。今天,他突然想起来了,他突然听到了同样的声音:

“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我不要走!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当红征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从北大荒来到渤海之滨,来到明子连队的时候,临了就反复说着这样一句话!

红征是明子在北京认识的。

那年他作为红卫兵,去北京接受毛主席检阅,在那个小胡同里,在那个迷路的夜晚,他听到了那个铜铃般的声音:“你是外地来的吧?”当他回过头,看到是一个年轻的女学生,不觉一振:这声音真好听!再一看,这女学生扎着俩小短辫,典型的鹅蛋脸,眼睛大而明亮,鼻梁高高而鼻尖微微上翘,嘴唇厚厚的很有特点。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随后在她的陪同下,她同他去过北大、清华,还去过她们学校。

她是北京女四中的。她高二,比他高一届。当她把他带到她们同学当中,他被一大伙女生围住,问长问短的时候,他真的是脸红了。他还是个中学生,他不习惯和这么多女生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她看着他一副窘态,知道眼前这个男生,还是个不善言辞的男孩。她理解他,牵着他的手,逃出了重围,落荒而逃,引来后面阵阵欢声笑语·····

那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也是他第一次牵女人的手。那手,是那么纤细,那么柔软,那么嫩滑,以致让他很久以后都忘不掉,不断地久久回味······

他们一直互相通信。第二年,她从北京来到他所在的城市,作为红卫兵战友,她和他并肩战斗。那年,他们那里武斗的厉害,他的大腿上被对方的散弹打了一枪。当她得知后,赶紧跑到医院,四处寻找他,直到在放射科找到他,知道无大碍后才放心。那时,她急得哭了,她忘情地拥抱了他······

第三年,当他去当兵的时候,她则去了北大荒。她鼓励他做一个好战士,当她收到他寄来的身穿军装、手握钢枪的照片的时候,她激动得又哭了。她在那照片上不知亲吻过多少次,她把那张照片天天放在贴身的衣服里,紧贴她那已经发育得饱满而丰满的乳房,晚上熄灯后还要拿出来在被窝里再多看上几遍······

他给她写信,说着部队的训练和战士的生活,说着到北戴河海边进行实弹射击,轰隆隆的高射炮齐射的炮声响成一片。他说:你的手真软,你的声音真好听,既象铜铃,又象银铃,反正是铃儿······

她给他写信,说着那北大荒的黑土地,一望无垠的大豆、玉米和高粱,还有兵团战士勇敢地与大黑熊搏斗的事迹。她说他:看着你紧握钢枪的手,你那男性的内含的力,时刻吸引着我,让人不可抗拒······

他们远隔千山万水,但是不断的通信,把两颗年轻的心拉得更近,连接得更为紧密。彼此都没有明说,彼此都心照不宣。

那年她父亲病危,她回京探望父亲之后,到了他的连队,准备把那最后的一层窗户纸捅破。

连队驻扎在渤海之滨,空军高炮部队,是一级战备部队。部队的驻地,交通不是很方便,没有班车,没有便车,她硬是坐着老乡的板车找到了连队。

他见到她很高兴,她见到他象亲人。但是他们不敢在战友们面前有什么表示。她给他带来了一大瓶蜂蜜,他给了战友们去品尝,才把战友们打发走远,才匆匆拥抱了一下。那拥抱,虽然隔着厚厚彼此的棉衣,依然能感觉到对方的心跳。那是相隔了多年的拥抱啊,那是相隔了多远的拥抱啊,那是跨越了同学和红卫兵战友友谊的拥抱啊。这种拥抱,是亲人之间的拥抱,是情人之间的拥抱,是情侣之间的拥抱!

可是,战备部队有明文规定,来队住宿必须要是一种亲密关系,一般同学不能在连队留宿。当他向连队领导坦承他们有恋爱关系,得到的回答是:你是干部苗子,恋爱对象的家庭出身必须要能够通得过政审。而当部队领导得知对方政审不可能通得过时,明确表示她不能在连队留宿。迫于他的请求,部队破例允许她住一晚。

如此无情的规定,如此无情的条例,如此无情的政审!当她得知部队的这一规定的时候,她反复地说着这样的话:“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那一晚,他亲吻了她。她的唇,柔软而有些凉意。他第一次吻她,那是纯洁的初吻啊!她紧闭双眼,静静地等待着,那神秘而又普通的一吻,那期待又突然的一吻,那漫长又短暂的一吻!尽管那样匆匆忙忙,那样简单生硬,那样轻描淡写,那样的蜻蜓点水,那样经不起推敲咀嚼,她还是感到满足。她的唇间,毕竟留下了他的印记。她理解他,部队有纪律;她理解他,部队需要他;她理解他,部队有他的前途。她相信部队隔不断他们,她相信地域隔不断他们,她相信时间隔不断他们。她可以等待,等待,等待······

那一晚,不到十点,熄灯号吹响,他就走了,回自己营房了。

那一晚,临了,她反复对他说着一句话:“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我不要走!我不要走!”

她就是她,红征就是她,丽娜就是她,红征就是丽娜,丽娜就是红征!

当年的她又站在他面前,那样近,那样亲,她不是红征,她是丽娜。

丽娜那双明亮的眼睛,对着明子激动的双眸,靠近了,靠近了······

他感到一阵温暖,贴着他的胸膛,只隔着薄薄的夏衣,那是丽娜那丰满的乳房;他感到一阵湿润,之间没有任何隔阂,那是丽娜那性感的嘴唇。

这乳房,高耸挺立的乳房,那样丰满圆润,柔软有弹性地压着他坚实的胸膛,让他呼吸都急促起来,心跳都加快起来!这嘴唇,厚厚性感的嘴唇,那样柔软湿润,紧贴他的嘴唇,几乎让他透不过气来······

啊!那是怎样的一种渴望!让人盼望已久!

他紧紧搂住了眼前这柔软的身体,他用粗笨的嘴唇迎接她灵活的舌尖,一任那舌尖在嘴里四下搜索,最后又用厚厚的嘴唇把那笨拙的舌头俘虏······

他觉得光用嘴唇还不能缓解这种渴望,他腾一只手来,从薄薄的夏衣里,缓缓伸上去,那手抚摸着那柔软的肉团,抚摸着,搓揉着,揉捏着,他尽情地把这女性神秘的圣地掌握在自己男性的手心。突然,丽娜的柔软的身体颤抖了起来,象触电一样,不停地颤抖起来······她摊软了,象一堆棉花,软绵绵的,没有一点支撑力。他把她放到床上,他的手解开了她薄薄的夏衣,丽娜任凭他的手在那柔软的地方,放肆地抚摸、搓揉、揉捏着。眼前这白如玉般的面团,那泛着淡淡红晕的乳头,那挺立勃起的乳头,刺激着他周身的每一根神经,点燃了他男性的源动力!他感到一阵燥热,那手越过两座高山,通过平缓的腹地,伸向那毛茸茸的神秘之地······

突然,她制止了他的继续挺进,把他的双手抱住:“给我倒杯水吧,妈妈随时可能回来的。”

明子把水杯放在丽娜手中,水在杯里晃动几下之后,平静了下来。

 

秋,已深。落叶纷纷,静悄悄地在地心吸引力下,慢吞吞地从树上落下,无可奈何地回归地球,不声不响地躺在地面上,然后是平静。一阵风来,刮起落叶,卷起风沙,又是一阵混乱,一阵混沌。

整个世界,都是这样,平静之中有不平静,混乱过后复归平静。

当明子被临时抽调到省人大会议简报组去开会的时候,丽娜和慧琴已经坐上了去广州的飞机。她们去广州三元里慧琴的姑妈那里,小陈会从香港到广州来和丽娜见面。他们要商谈具体去香港的事情,因为丽娜还不想现在就去香港,这使小陈很伤脑筋。在反复来回通信没有结果之后,决定到广州当面商量,由慧琴陪同女儿前往广州。慧琴临走之前,把房门钥匙交给明子,请他隔三岔五地来给阳台的花浇浇水。

明子开门进屋,站在屋里,环顾四周。这间小屋,现在他再熟悉不过了。熟悉这里的环境,熟悉这里的摆设,熟悉这里的气息,熟悉这里的主人,熟悉这里的一切。

他进门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幅油画,画上的那位姑娘,脸蛋是那样漂亮,神态是那样自若,眼神是那样专注。尽管这样,他还是从那眼神里,看到了些许忧伤,些许忧愁,幽幽的,淡淡的。那是童年的忧伤,还是成年的忧愁?

她是那样象她,简直是一个模子。他终于明白,她就是她的影子。他关心她,爱护她,帮助她,喜欢她,就是因为她。他把她当成了她,她其实就是她,不过她也未必就是她。毕竟,她的童年没有她那么多的忧愁,她的成年或许一帆风顺也未可知。

他迈步走进里屋,走近那张床,把头枕在那粉红的枕头上,在床上躺了下来。他张开双臂,敞开胸怀,贪婪地呼吸着这里充满女性气息的空气。其实,他是没有权力在这里躺下,实在,他是没有资格在这里躺下。他不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主人还远在香港。她,为什么要去香港?她,为什么要找个香港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

 

 

飞往广州的飞机上。白云在机窗外,象一层层望不到尽头的棉絮铺在下面,软软的,松松的,飘荡的,却是绵延不断的。丽娜的思绪也象这飘荡的白云,绵延不断。

她是怎样和认识他的?又是怎样飞快结婚的?这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来得这么迅猛,让她来不及反应,就已经结束了。

 

 

雅俗共赏的舞曲还在继续,五彩缤纷的灯光还在旋转。

林湘飞快地跑出舞厅,丽娜在后面紧追,小陈随后也跑了出来。丽娜跑了几步跑不动就停了下来,小陈也在她身边停下了。

丽娜转身对他说:“快去追林湘啊!你追我干什么?”

小陈:“我不追她,我就追你!”

丽娜瞪了他一眼,向林湘追过去。

小陈在背后大声喊:“明天晚上。我还在这里等你!”

丽娜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丽娜没有追上林湘。

她看看周围没人,一屁股坐在路边的一张长椅上。

如果追上林湘,怎么给她解释?

说了不来,偏要人家来,来了果然是这样,现在咋办?

不管它,反正不怪我,又不是我要这样!

丽娜也有气,她左思右想,不得其解,就转身回家了。

 

她从小受人欺负,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童年,没有什么快乐的事情。她一出生,就是自然灾害发生的年代。没有爸爸的家不仅经济上困难,精神上也痛苦。人家会欺负啊,女人好欺啊!欺负她,欺负妈妈。连老师都欺负她。那年初三了,她已经开始发育了,乳房开始胀大,象蓓蕾一样含苞待放。一天,她被语文老师叫到办公室背书,背不出就被罚抄课文。直抄到办公室没有人了,老师把她的裤子脱了,说看看她有没有长阴毛,发现她长了零星不多的几根阴毛,便要强行和她发生关系。正巧有个校工从这路过,才勉强逃过一劫。丽娜回家向妈妈哭诉,可妈妈也是在厂里被人欺负啊。受了欺负她们不敢声张,只好悄悄转了学。

丽娜想不透,想不通,为什么总是被人欺负?她要寻找报复,她要报复这个社会,为什么总过这样的日子?她得出的结论,最终和林湘一样,必须找个有钱的男人结婚。妈妈的男人没钱,妈妈甚至连男人都没有,当然要受人欺负。要改变这一切,就必须找个有钱的男人结婚。林湘说,香港、台湾、新加坡的华侨有钱,所以她找小陈,可小陈找我,我无须礼让,应该当仁不让。不错,林湘是我好朋友,可这不怪我啊!是你叫我陪着相亲的啊!是他自己看上我的啊!有钱的老公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丽娜,想到这里,决定明天去文化宫舞厅,自己单独去见小陈,他愿意,我愿意,何尝不可?!

第二天,她没有和任何人说,也没有和妈妈商量,自己就单刀赴会了。那天晚上她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更醒目。下穿一条蓝色喇叭裙,上穿一件苹果绿短袖衫,脚上是一双高跟红舞鞋。当她这样一身打扮,出现在小陈面前的时候,不用说,已经让他明白了她的态度。他搂着她进入舞厅,步入舞池,一切都那么轻松,一切都那么顺利,一切都那么容易。她甚至要求尽快结婚,他答应了她。他立即回到香港,在香港置办了一些亲友的礼物,就赶回来结婚。

要命的是,她甚至都没有更多地了解他,更要命的是,她要找个有钱人结婚,连他有没有钱都没搞清楚,就结婚了。她不知道,香港并不都是有钱人,香港也有打工仔,香港也有穷人。而最要命的,同命相怜的母亲,也不知道这一切,当女儿吵着要尽快结婚的时候,妈妈居然和女儿的认识是一样。

不声不响的婚礼,就在不声不响中完成了。

那样匆忙,和母亲一样,她的婚礼在十八岁,

 

丽娜此时此刻坐在飞机上,她的思绪乱成一团糟。其实她原本和林湘是不一样的,林湘是要找个现在有钱的人,她是要找个将来有钱的人。自己怎么她变成和林湘一样的了?她要和他摊牌,她要找个有钱人,为什么没有钱给我,就这样草草结婚了?!其实,这不需要问谁,这只要问她自己。当局者迷。不知道是哪个哲人说过:女人在恋爱和婚姻中,是会失去理智的。其实,一年前结婚的时候,丽娜就是这样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包括她妈妈。

                                     (未完待续)

  
 
评论(共 19 篇):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31 12:55:56

   

 

明白,我会尽力的.祝顺利.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31 12:30:01

   

 

建弟,你的建议很好,写点股市中的故事。这以前也有人写过。我也曾想过写诸如《股市黑幕》、《操盘黑手》、《内幕消息》之类的小说题目。但怕落入老套,还是想好再动笔。在一些其他为主线的故事中,加入这类题材故事恐怕是可行的。《母女花》后期会写到一点股市上的故事,但不多。主线仍是在男主人公和母女俩的情感纠结故事中展开。要搞成一件作品真的是不容易。尤其是我这样多年不写文学东西的人。似如门外汉,在班门弄斧。现先不考虑别的,专心搞出一篇再说。我那篇《共妻》,请你有机会给报刊推荐一下,我可作修改或删节。好,谢谢,再见!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31 11:24:52

   

 

伟力兄高看我了。你的心血亦是我的心血,所以见你新作便格外关心。这是多年相知的结果。你该是大器晚成。其实在写作上你起步很早。只是多年转入股评,少了介入。刚刚操刀竟能有此力作,为你高兴。你在股评上是呼风唤雨,有读者万众,可见已成气候。这已经是很大成就了。涉入文坛,可捡那些处女地开垦,如入无人之境,便有别一番景色。金钱,女色,权利,是文写的三大主题。而在当今物欲社会,金钱为首,从人们群起而朝股市的心理可见一斑。而股评是你的长项,如能将文学创作应用于股市风云,这点旁人做的不多,内行人就更不多了。你的《如何赚大钱》的内容,如能通过以通俗晓理的曲折故事包装,会有很好的看点。在这个题材上,你能做到,而别人不能。这是一个你能轻松迈入的很好门径。也会了了你的文学宿愿。这是我最看好的题材。当然,《母女花》的情节内容,其中的悲欢离合,都可以运用其间。我相信你会像股评一样地成功。 在中国文坛,从无名到有名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在国际上看,也有这样的例子,现如今,文坛上人们交相传颂的卡夫卡,当年也是无人问津,他的许多作品生前发表不了,是死后发表,才为世人所知。之所以成功,其中之一是锲而不舍。因此,自信很重要。想来你会做到。祝你成功。 先做到手术,养好身体。不用着急。我们一起助推你的成功!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31 10:34:59

   

 

建弟,虽然很久没有舞文弄墨,刚开始搞创作就得到你的指导,很多观点都是一致的,说明心有灵犀一点通吧。只可惜我搞了多年股评,身体不好了才有机会涉足文学。文学的殿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进去的。我们仰望文学的殿堂,它是那样高不可攀。但我还是走了进去,不管走得通与不通。今天下午一点要去机场,女儿在张罗一切,减轻了妻子很多负担。趁上午的机会,又写了第(8),刚发,如果看不到,可到我新浪博客看。请指点。谢谢!再见!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30 23:45:31

   

 

伟力兄,你说的很好,这点我们的看法非常一致.非常佩服你的功力和快笔.在这么短时间里能以这样的速度大跨度推进,且文笔非常优美.向你致敬.你的《共妻》的素材非常奇特,最近公映《二次曝光》,范冰冰主演,是以虚幻现实主义手法。也是情欲的题材。与另一个影片《浮城迷事》异曲同工。看了《浮》片,便有了《共妻》的联想,你的《共》与《浮》的故事之奇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共》是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故事,一个女人游走在两个男人之间并生下一子。而《浮》是一个男人与两个女人辅以嫖娼的经历的故事。并与法定的女人和事实的女人各生一男一女。一个男人游走在多个女人之间。只不过《浮》是悬疑案,而《共》则是情欲。所以同样具有吸引力,《共》的立意如能另辟蹊径,想一绝招,可能更吸引人,立意把它放在人性的扭曲上和性压抑上,可能更有悲剧色彩。这些,等你手术后,恢复身体后我们再议。 知你明日去沪,在网上先送你一程,先祝福了。其间,我如有机会去上海出差,会去看你的。随时保持联系。如没有机会,等你出院再寻深圳机会看望。祝你一路顺风,问嫂子和玲玲、女婿好。 一定保持轻松乐观精神。切切。你会康复的。再祝。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30 22:47:43

   

 

建弟,得到你的指点很高兴。我明日动身去上海长海医院,11月5日左右入院检查,之后先做左侧大关节置换。如顺利也要11月下旬出院,然后回深圳康复静养。这期间我不能上网,写作只好暂时中断,回来再续,再叙。女婿11月5日回美国,玲玲留在我身边,这几天她在忙我手术的事情,我则万事不问,只埋头写作,也不知道最后能写出个什么东西,也许是“四不像”。目前到(7)为之总共是3万5千字,看来七、八万字可以结束,还是搞成中篇,长篇怕精力不够,长篇也好像人物单薄了些,男主人公只有一个,嫌少了。好,回来再叙,再见,谢谢!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30 22:06:09

   

 

看到调整后,便分明了.好!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30 22:04:10

   

 

建弟,关于性描写,在文学创作中不可避免。文学创作是反映生活的,生活中有的东西,原则上都可以表现。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而对性描写,则应以突出美感为主,突出性感则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为了票房,为了卖座,也是作家们不得已为之的。《白鹿原》和《望乡》在其中一个镜头上有相似之处,但是《白鹿原》还是有很多禁锢不敢打破,限于目前的电影审查制度而已。一旦制度放宽,或电影实行分级制,则将会有突破。但我这是在军网上发表东西,又是试笔,军网战友多是我们这种年纪,怕有不适,不便多写、细写。故我的《共妻》、《诱惑》都不在军网发。此为戒。我长年搞股评,文笔多年不练,一写就是中篇,怕是挂一漏万,望多多提示、提醒,以便提高。也以此开创军网很多文学爱好者敢于试笔的新风。我则为引玉之砖,足矣。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30 21:44:29

   

 

建弟,按照你的意见,我做了一些修改和铺垫。篇章结构就暂不着调整,等到出版时再动。谢谢你的意见!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30 20:21:55

   

 

性为永恒的话题。它是生活的一部分。人们也都爱看爱讲爱听。对性的描写在目前的中国确有禁区。但已经比以前好得多了。所以你尽不必有所顾虑。只要有自己的思想和创新,或许会受人赞美和引人关注。当年莫言的《丰乳肥臀》以及贾平凹的《废都》等,因为其中的性描写,都引起过激烈的争论,但最终还是认可了。这也是人们思想渐进的过程。 我以为性描写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纯客观的自然主义的描写。像英国劳伦斯的作品《虹》,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甚或你的《共妻》和《诱惑》,基本上自然主义的性的展露。是以刺激人的感官为主。但也有唯美的一面。而另一种则是中国式的含蓄的描写。多采取指代,寓指,象征为主。用自然界起伏的山峦,尖利的峰顶,海浪,丛林,洞穴等进行寓指。而尤以电影运用的最好。当然小说中也有不少精彩的表现。 近看《白鹿原》电影,其中的性动作是使用人物颈项上戴的饰物的晃动。这使我联想到八十年代看到的日本电影文学剧本望乡,也有饰物晃动的分镜头。而近来另一部电影《浮城迷事》其中的性动作则是完全写实的展露。居然也通过了审查。而八十年代张贤亮的《绿化树》,赵玫的《伯阳公主》,其中大段的性描写,是指代、象征的交替运用。非常唯美。这可能更适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但这样的方式目前在当代可能又陈旧了许多。就是说,没有更多的新意。我想,你在《母女花》的性描写上,能不能从花上做些文章。能不能有新的发现,并作新的创新,这可能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多换几种思路考虑一下,可能会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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