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人们有逛早市的习惯,平日里也有固定的日市供人们选购生活物品。城里有早市、日市而乡村则有集市,乡下人称之为“赶大集”。“大集”不是天天有逮逢日子,关内的华北地区“大集”按农历算:有一六;二七;三五……而关外的东北“大集”则按公历或星期礼拜算,我们家乡的“大集”是每星期四。
我生长在东北的农村。小的时候并不知道“大集”是何物因为没有,那时的农民叫社员,买东西只有到“供销社”或进城去百货商店。在计划经济年代集体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个体不允许物品交流和经营;农村又相当闭塞乡下人一年年也进不了一趟城,根本不知集市是个啥东西!
七十年代初期我参军入伍。记得当时在山东德州下了火车坐“大解放”(一种老式敞开汽车)去部队时,在经过的路上第一次看到了集市。尤其道路两边挂着成排的猪肉拌子煞是馋人。心里想:啥时候我也能美美吃上一顿红烧肉!可那时候物质匮乏吃肉是奢望。就连我入伍时,家里在安排接兵的排长吃顿饭,也只能是炖豆腐、朝鲜族的辣白菜加上母亲摊的煎饼,现在每每想起来鼻子还会阵阵发酸。我是为了离开农村才去当的兵。当时流行“当兵好;当兵好;又省裤子又省袄!”明里还得说是为了保家卫国。
当兵时我走过不少地方。在河北遵化时方圆几十里集市就很多,除了县城外大的行政村庄(那时叫“公社”)、城镇都有集市。有一年,我到南方苏州接兵,那地方不但有早、夜市,城里许多人家平时在门前摆上物品叫卖。有一种小吃我感觉特好,人家用小铁片做成椭圆型小盒,里面放的可能是萝卜丝儿跟面粉或淀粉和在一起放入油锅里炸,炸出以后金黄黄十分诱人。谁说当时才三五分钱一个,因我身穿军装始终没敢买,如今我也是没齿难忘。
1986 年我回地方落脚在城里。老家离城里不到10公里。因乡下有我80多岁的老母,故适不当去探望。起初回乡下时没有“大集”,不长时间就有了,究竟何时出现的我无从考究。如今啥也不稀缺。乡村“大集”无非是摆卖一些轻工产品;瓜果蔬菜;日常百货;饮食卫生用品......尽管如此,可乡里人还是乐意赶大集。每逢集日说不上人山人海,倒也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嘘嘘嚷嚷、热闹非凡。“大集”是乡里人的一种需求;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从家乡的集市中看出了社会的变迁;看出了人们崭新的精神面貌;看出了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更看出了国家、社会对民生的关注。
乡村集市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保留了传统的文化习俗;也留住了文化的根。我爱我的家乡;也喜欢家乡的集市。
2013.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