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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警察生涯(45)—— 第一次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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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7 23:07:17 更新时间: 2014-5-27 23:28:59  更新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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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文学    
作者: 罗永志   [这是对本篇第 4832 次阅读] 阅读评论

    今年春节,儿子因为工作不能回家过年,我和老伴只好过去帮助带带小孙子,过大年时才回来,前几天,小两口把孙子给送了回来,这下可好,一下子工作量是成几何的速度增加,白天晚上都有活干了,而且还总是干不完,只有等老伴把小孙子弄上了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打开电脑,走马观花地浏览一下,抓紧时间慌慌张张继续写我的“我的警察生涯”,由于这些因素,难得给战友们的博文上留言,敬请大家谅解! 
   

   我第一次出现场是在1978年的6月份,具体是几号我已经记不清了,那时候我刚刚到公安局治安股报到,当时的县公安机关还没有刑警队的建制,刑事案件统归由治安部门负责,我们治安股在内部称为三股,是公安机关的两个拳头之一,也是局里最大的股,一共有10个人,5个同志负责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管理、枪弹管理、交通消防、四类分子和两劳释放人员管理等等,我们另外的5个同志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后来在80年代后期,县级公安局才由股改为成了科,但级别却仍然是股所级。

    一个瓢泼大雨的日子,我和几个老同志去凤禾公社一个大队的茶厂出一个现场,那是一个强奸女知青的案子,嫌疑人是生产队的会计,那时候,强奸知青的案件可以按照“现行反革命”案件论处,属于重特大刑事案件。

    我们从公社冒着大雨爬了一个小时的山路,浑身水湿,每个人都像是落汤鸡一样,才到了这个大队的茶厂,看见那个倒霉的会计已经被五花大绑了起来,由两个基干民兵用枪押着坐在雨地里,我们立刻兵分两路,两个人负责处理现场,两个人负责讯问“犯罪分子”和受害人,那时候还不兴叫犯罪嫌疑人,直接就称为“犯罪分子”或者是“罪犯”,那时公安人员的权力和威望是很高的,简直是到了见官高一级的地步。

    我负责处理现场,主要是设法发现并提取到“罪犯”遗留的精斑、毛发等关键性物证,还有就是对“罪犯”进行活体检验,与现场遗留物作血型的同一比对,当时还没有DNA这项技术,受害者由县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来完成,我把收集到的物证拍照固定之后再提取保存,其实,这些活我都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培训,只是看见老同志是如何处理的,自己便记在心头了,说实在话,我还是有点鬼聪明的,很快就在工作中独当一面了,而且还不比那些老同志们干的差。有一次,川西监狱一个干部击毙了一名犯人,是因为那个犯人动手抢他的枪,由于那时局里还没有法医,勘验尸体就由我来完成,干完以后,在现场的人都对我伸出大拇指,狱政科长说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两下子哩,非常专业,非常漂亮,干净利落,想起你小的时候,天花板上都是你的脚板印,这当兵回来的人就是不一样啊!

    傍晚,我们押着他到了公社,炊事员说你们的运气真好,刚刚才把娃娃鱼红烧好你们就回来了,几个老公安和公社的干部开始喝起酒来,那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下乡常常吃到猎户们打来的野味。因为我是个“新兵”,他们就叫我一个人负责在秘书的办公室里看押着这个“反革命强奸犯”,在那个年代,有很多的犯罪都可以冠上“反革命”这三个字,以加重其罪型。

    我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年代,又是在夜里,煤油灯又不亮,屋外的树林里还不时的传来阵阵不知道是什么鸟的叫声,怪声怪气的,令人毛骨悚然。但我不能让他觉察出我有些紧张,为了做到内紧外松,我努力地表现出刑事侦查员特有的那种老练与沉稳,我把勘察包放在胸前,把里面的照相机、卷尺、放大镜、印泥、材料纸等东西都拿出来,悄悄地将子弹上膛,关上保险放进勘察包里,一只手始终握着枪,这是一支美制的柯尔特手枪,11.43的口径,威力很大,这枪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攥紧握把还打不响,此枪在美国军队里面装备了长达70年的时间才更换。

    也许看着我有点稚嫩吧,知道我是一个新手,他开始和我没话找话了,我狠狠的训斥他放老实点,在我的眼里,他就是一个狡猾的阶级敌人,我和他是水火不相容的敌我矛盾,没有一点调和的余地,我还怕他突然行凶逃跑或者自杀,以至于我始终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一只手在勘察包里面死死的抓着那支手枪,心里还假设了好些个不同的紧急情况和处理方法,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天快要亮了,这个家伙已经睡着了,可我仍然认为他是在假睡,是想迷惑我麻痹我,我告诫自己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更加谨慎小心,“反革命分子”是不会轻易就缴戒投降的,我决不能有半点闪失,一定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老公安们来了,他们对我的工作很满意,要知道,在30年前还没有禁酒令出台,办案、开车酒照样喝,在我们这里,老乡敬酒你要是不喝,那你就可能办起事情来不会那么顺畅,不过,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我,觉得好可笑,我们这代人受的正统教育太深了,干什么事情都很认真,甚至还有点一根筋。

  
 
评论(共 16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4-5-27 23:28:59

   

 

谢谢爱国战友和维明战友的光临。   

   

  评论者: 殷维明

发表时间:2014-4-1 21:56:28

   

 

写的真好,生动感人!   

   

  评论者: 林爱国

发表时间:2014-3-5 15:47:18

   

 

永志大哥,英雄就是这样炼成的!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4-3-4 22:37:40

   

 

谢谢谢力战友的关注。   

   

  评论者: 谢力

发表时间:2014-3-4 21:46:57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令人佩服的勇敢和执着。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4-3-3 13:31:15

   

 

谢谢吴长海战友、闫瑞敏战友、闫丽君战友、杨小海战友的关注和留言,老伴在哄小孙子睡午觉,我抓紧时间上网看看。   

   

  评论者: 杨小海

发表时间:2014-3-3 13:07:26

   

 

罗战友加油!   

   

  评论者: 闫丽君

发表时间:2014-3-3 8:18:47

   

 

旗开得胜,办案如神;警界英雄,战友崇敬!祝马年吉祥!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4-3-3 0:12:00

   

 

哈哈,罗警是累并快乐着,向100迈进,太同意了,期待。   

   

  评论者: 吴长海

发表时间:2014-3-2 9:04:10

   

 

罗政委不是一根筋是敢担当啊,今天就是缺少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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