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政法系统离退休的老同志在一块开展活动,我看见检察院的老竹同志腰上吊着个塑料袋,原来他是做了肛门改道手术,本来就年纪大了,这样看起来就显得更加苍老了一些,他让我想起了好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1983年“严打”的第二仗,我和检察院的老竹同志去龙门公社一个叫做子房山的生产队执行一个逮捕任务,出发前,局长对我说,要尊重人家检察院的同志,遇到特殊情况多听他的意见。局长是山西人,南下干部,老革命了,所以我在他的面前还是比较规矩的。
那时候的打击对象比较多,要是每一个小组都派县中队的战士同往是不现实的,公、检、法基本上都是联合办公,相互弥补警力的不足。那时候凡是逮捕的对象,不管男女统统都是五花大绑,比现在用手铐要严厉得多。我开好逮捕证就和他出发了,我开的是一辆三轮边斗摩托,这在那个年代是挺神气威风的,老竹在边斗里面一个劲的叫我慢点慢点。
到了龙门公社停好车子就只能够步行了,因为那个生产队在一座很高的山上,要爬三个小时的羊肠小道才能够到达,一路上我们都非常劳累,我基本上是光着膀子在爬山,因为经常这样浑身大汗的,我刚刚才换的一支崭新的54式手枪,几个月就被汗水侵蚀得尽是麻子点点。
大约三个小时以后,我们两个人大汗淋漓的进入了这个小山村,我让生产队长带路,又爬了十几分钟的山路,总算是到了这户人家,此时此刻,我们又热,又累,又渴,又饿,一屁股坐下去就不想再起来了。但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不敢有轻易的怠慢,立刻将这个对象控制起来,生产队长求情,能不能让他吃顿饭再执行,我也没有同老竹同志商量就说可以,检察院的同志很少经历这些事情,显得有点紧张,我说你别太紧张,有我在,你完全可以放心,看得出来,他有点不高兴了,但又犟不过我,只好作罢。
饭做好了,这家人招呼我们入座,老竹同志马上对我说,千万别吃当事人家里的饭,不然会说不清楚,我说爬了三个多小时的山了,一会下山又是三个多小时,肚子早就在提抗议了,我吃了他们家的饭又不是要放纵罪犯(那时候还没有“犯罪嫌疑人”这个称谓),我会照样把他抓进看守所,他吃饱了我还饿着肚子,要是他在路上捣蛋怎么办,不吃白不吃,你不吃我吃!我和他们一家人,还有生产队长上桌就吃了起来,老竹一个人坐在火塘边生闷气,怎么拉也拉不上桌。
三下五除二,我吃得饱饱的对这个人说,你吃好了没有,他说吃好了,我说你现在听好了,我吃了你们家的饭,按我们下乡的规定,给你们家二两粮票两毛钱,可是他们怎么也不要我的饭钱,我说公事还得公办,立即令他站好,我向他宣读了逮捕证,然后给他捆了个押解绳,因为路太远,执行绳他受不了,中途还得给他松绑,麻烦。
我和老竹押着他一步步的往山下走,肚子饱了,我是越走越精神,可是,老竹却是越走就越是有点走不动,因为他坚持不喝当事人家的一口水,也不吃当事人家的一口饭,看着他那无精打采的样子,我就好笑,对他打趣道,咱们这是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吃了他家的饭照样抓他走,精神饱满地完成任务,一点也不含糊,这路还远着呢,你现在后悔了吧。
后来,老竹同志终于说了一句让我哈哈大笑的话:看来,我还是该吃点东西才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