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的年华 灵魂的释放
夜晚时分,写作两三个小时,每天坚持,仿佛是一种仪式。即使什么也不写,也要在电脑上重新翻看旧日的文字,边看边修改。这样,既重温了往日写下的文字,也依照现在的思路修正了某些段落,一举两得。
曾经,我在我写过的文章里说,文字是我的情人。现在,我视我写的每一篇文章为我的孩子。我的手指掌控着她们的命运,她们因我而生。我在写作中就像是一个戏子,对扮演的角色感情投入,有时会写得落泪,甚至深深的绝望。
1980年,空军报上登载了我的第一篇处女作,距离现在已有29年。无论何时,谈到写作,我依然充满抑制不住的激情。我好像是为文字而生的,差不多大半辈子都在玩文字游戏,有时是为了工作,有时纯粹是八小时以外的个人喜好,在文字的空间里呼吸,内心总是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在蠢蠢欲动。我是见啥写啥,不拘泥某种文体,洋洋洒洒,一吐为快。对我而言,每天写作两三个小时,等于每天幸福两三个小时。
曾经有人问我,随笔和小说,我更喜欢哪一种写作?这就好比问我,左手和右手,我更喜欢哪一个?
对于我,随笔和小说不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体,这两者的写作也有着天壤之别。写小说更像是导演一部作品,剧本,故事脉络,情节发展,演员表演,场地,道具,服装,造型等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运筹帷幄不能忽略。而写随笔,更像是演员,把自己放在特定的舞台上,融入自己的感情,和角色合二为一,演的是自己。
写随笔更趋于让自己的灵魂赤裸裸地去见人。通常,写完一个中长篇,我会身心俱疲,中断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若干年,不再写小说。写随笔的感受却与写小说大相径庭。我会持续不断地写。有时一两天一篇,有时三五天一篇,有时一周才写一篇。但灵感源源不断,细水长流,像过日子一样,是可以天长日久一直写下去的。写小说则像伤筋动骨地谈了一场恋爱,不倾其所有,不疯狂,不痛苦,不刻骨铭心,不爱到极致,仿佛就不叫谈恋爱。
一直处于谈恋爱的状态,精神会发疯。一直处于过日子的状态,感觉会麻木。因此,小说和随笔要互相交错着进行。谈恋爱谈累了,就平静下来好好过日子;过日子过腻味了,再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我在这两种角色中转变,乐此不疲。
这些天,一直都在集中整理旧日的书稿。当我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开始敲打键盘时,面对自己,再隐秘的心思也掩饰不住了。每发表一篇习作,都视读者为心灵的朋友。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倾心的交流。用文字构筑的心灵空间,有成长的隐痛、经历的过往、细腻的心思、记忆的芬芳、流失的青春、永恒的纪念。
生活中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不过都是一段经历和一种生活方式。生活的真相,必须要在经历过后方能看清楚。
写一篇文章相当于清空自己。不真诚的文字是经不起推敲的谎言。我写下的每一个字,印在纸上后,便是一次灵魂的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