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狂了
现在媒体上不时会捅出一个又一个大贪巨贪,职位是一个比一个高,贪贿数额是一个比一个大,人们已经不以为奇,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尽管如此,当新华社披露了原赤峰市长徐国元的贪贿案情之后,大家还是感到震撼。因为,这个贪官不同平常,太疯狂了。
且听道来。
其一,徐国元6年敛财3200万,年均530多万,日均1.5万元。这个数额,比起巨贪陈同海来,当然是小巫见大巫。然而,要知道,中石化那是共和国的“长子”,年经营额上万个亿,陈同海是躺在钱山上往自个儿的口袋里划拉钱。可徐国元就不同啦。他是赤峰市的市长。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就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贫困旗县,2008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仅四千多元。这也就是说,徐国元一天就要几乎捞进四个农牧民一年的收入。胃口够大吧。元代有一首小令,是这样揭露贪官恶吏搜刮民脂民膏的:“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如果套用一下这首小令的话,我们也可以这样反问一下这位徐市长:也真亏你下得了手?
其二,徐国元有一句经典名言,这就是“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看来,贪官就是和常人不一样。按照常理,人们记住的,总是送钱的人,以便日后还债。可徐市长不同,谁送了钱他记不住,也不用记住。因为“送钱办事”是他的“规矩”,“理所当然”。不给他送钱,那倒是反常了。不管是谁,想找我徐市长办事吗,那就送钱来。既然都得给他送钱,那记住谁送又有什么必要呢?更重要的是,办事送钱是他的“规矩”,那不送钱的就是不懂“规矩”了。不,按他徐市长的逻辑,岂止是不懂“规矩”,那简直是藐视他市长的地位、权力、尊严的“另类”。对于这样不懂“规矩”的“另类”,他徐市长当然需要密切关注,高度警惕,怎么能够心中无数呢。如此看来,贪官的“记忆”很疯狂,又真让人骇怕。
其三,徐国元的疯狂,还表现在“刀架脖子”都不收敛。2006年,因为受贿,有关部门已经对徐国元进行调查,相关领导也已经找他谈话,可就在这时,有人给徐国元送来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徐国元竟然照收不误。实际上,徐国元接受调查期间,反而是他受贿敛财的“高峰”期。仅2007年,他就“进账”1000多万元。被抓的前一天,他和妻子还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一幅名画。徐国元如此疯狂敛财,不能不让人想到《吕氏春秋》中“齐人攫金”的故事。齐人在早市上见有卖金的,抢了金就走,被官府抓住,问他:你为什么抢人家金子?齐人答道:我只看见金子,没看见有人。这个故事是用来比喻利欲熏心而不顾一切者的。徐国元不就是这样一个不顾一切的疯狂敛财者吗?
现在,徐国元终于被送上了审判台并被判了死缓。让人不解的是,如此腐败堕落的人,竟然能够爬上了领导高位。任何一个社会,为官者都不能不讲点为官之道,至少也得有点遮羞布。像徐国元如此露骨的把做人的底线,把为官的道德,甚至把党纪国法完全抛到脑后者,实在罕见。西谚说道:上帝让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多行不义必自毙。因此,徐国元的“灭亡”,是必然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