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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献铎 发表的评论

 

共 2  条

 
评论时间:2009-5-4 16:09:40 评论者:杨献铎 博客原文:邵全国 寻求帮助邵全国之女邵琼向战友求助    
  邵琼:你好!我是原空六军雷达33团的杨献铎,现在石家庄市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你父遭遇不幸,深表哀悼!
    付根利叔叔短信通知了我,我愿尽我所能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罗成律师已经给了你不少的建议,我要补充的是:
   
    1、目前首要的是查清死因。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无论是否医疗事故,也不管医院是否对录像作了手脚,我想如果不是谋杀,医院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免不了的。不要太着急,总得有个过程(着急的心情可以理解);
   
    2、人死不能复生,赔偿数额的要求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事故条例、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办法》有明确规定)。有理有据地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别过分。况且,医院也是家部队医院。
   
    我的地址、电话: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15号机场路宾馆4楼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手机13001807410
   
    节哀顺便!
   
    杨献铎律师
    2009. 5. 4
评论时间:2008-3-28 17:43:01 评论者:杨献铎 博客原文:许文安 新年致辞    
  政委好!我是杨献铎,转业我放弃了安置,自谋职业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现在石家庄作律师工作,电话13001807410
   
    看到你的消息很高兴!现在还在部队吗?祝你及嫂子、孩子一切都好!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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