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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平发现了一篇必可照片被侵权后进行维权成功的案例,由于网站近期不好访问,有管理员链接于此。
评论者: 王洪志
发表时间:2009-9-3 15:42:20
维权乃人生之骄傲、自豪!犹如领土不可侵犯一样!
评论者: 赵伟华
发表时间:2009-9-2 14:02:33
维护个人的肖像权在我国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老百姓越来越懂得了维权的意义,这是一种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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