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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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14 13:3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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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闫瑞敏战友的关注,战友新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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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闫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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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0-8 23:4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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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警,这犯罪分子遇到你,真是鬼撞上了墙,人民卫士组成的铁壁铜墙。另外想提一个请求,既然是重新发表此文,是否可以在不泄密的情况下,描述一下犯罪分子怎么进入你们的侦查视线,又如何攻破他的心理防线的,如何正面交锋,短兵相接,如何斗智斗勇,唇枪舌战,政策攻心,因为文章看点有点短,看着不过瘾。嗯,就是加点细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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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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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0-8 17: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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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栗金城战友的光临和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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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栗金城 |
发表时间:2013-10-7 15:0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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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赞人民的好警察,我们的好战友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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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新时期最具奉献精神的英雄群体。
你选择的是一种维护稳定秩序的生活,需要一种与挑战与生具来的耐心,这耐心与职责融合,锻造出一种叫平安的氛围,献给群众。
在你的脑际有一种向往,叫做天下太平。
在你的心海有一种追求,叫做百姓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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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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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0-6 22: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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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2008年2月22日写的一篇博文,我是2007年11月19日在战友网上注册的,那是我刚刚从北京的33团战友聚会上回来,是许文安政委告诉我的网址,当时好兴奋啊,一回到局里,我立刻就叫110指挥中心在我的办公室再上一台电脑,因为公安网是不能一机两用的,那时候我还不会打字,我的博文都是由指挥中心的同志们帮忙的,2009年10月,我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了,才开始努力学习打字传照片的,这几天事情多少有上网,今天看到这篇博文,我也把他列为“我的警察生涯”的系列文章,我想把我可以写的一些警察工作都写出来告诉大家,为我们的战友网增添一点小小的花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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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高玉英 |
发表时间:2008-2-24 22: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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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政委,您夸奖我了,我哪能和您相提并论,不是差不多,差不点儿,而是差的太远了,这绝不是谦虚.我没您想的那么有出息,从特定的历史阶段或谋种意义上来讲,我很失败......不过现在看来失败也不是什么坏事,不是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吗,有了"母亲"的教育,我们也会茁壮成长.但是这个成长过程往往会让我们感到沉重,或许正是这些"沉重"让我们坚强,您说呢?我想我们可能会有某些相似的生活经历,所以我说您是我学习的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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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蔡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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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2-24 13:5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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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政委好样的,不愧为光荣的人民卫士!为你而骄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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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高玉英 |
发表时间:2008-2-24 0:4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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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政委您好!看了您的记实文章,我很感慨,和平年代谁是最可爱的人,我觉得应该加上警察,特别是刑警.是他们用智慧.鲜血和生命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犯罪分子胆战心寒,并最终把他们绳之依法,还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宁;谢谢我们的刑警!也谢谢您!
我非常羡慕刑警这个职业,责任二字赋予了他极强的挑战性,很遗憾,从部队回来的时候,我有机会进警察队伍,但是,一个很特别的原因我没有当成,不然的话,我又是您一个战壕的战友了.....不过有您这样的战友会弥补遗憾,我们以您为荣!望多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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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徐建青 |
发表时间:2008-2-23 22: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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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咱指挥连争光,注意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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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朱民义 |
发表时间:2008-2-23 21: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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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同志请多保重。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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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李松江 |
发表时间:2008-2-23 19: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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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空六军的骄傲!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好的贡献.但从罪犯的另一个层面说,他们为什么要犯罪?他们也有父母\妻儿,他们不想做个好人\不想光鲜明亮地在社会上生活?有一次,我抓到一个抢东西的人,看他的模样,听他的叙述,我放了他,并给了他两百块钱,给他留了我的地址,希望他做个好人.此事已过去三年了,他在老家买了一台拖拉机搞起了运输,还打过好几个电话,也说起过去的糊涂.如果我当年按常规押他进了派出所,他可能是另一种人生了.当然,罪犯该惩处.但必要时,人性化处理也有很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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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王保全 |
发表时间:2008-2-23 12: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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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人民的守护神,专政的柱石,犯罪分子的克星,罗大哥恭贺你-名山县人民和谐稳定的保璋,祝你和你的战友们,再接再励,再立新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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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赵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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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2-23 11: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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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民警察的身影陪着月落伴着日出——————。要注意劳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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